【纪检人·手记】纪检监察尖兵养成记
来源于:五华区
发布时间:2022-07-29 10:41:53
编辑:五华—王永权
转眼,从一名民族宗教干部到成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已一年有余,敲键盘写下这些文字,一是缅怀自己十年的民族宗教工作,二是记录跨行业的“小白”纪检监察初体验。
回想当初,到民族宗教局报到时,局领导对我说的“宗教场所一滴酒都不能有”还历历在目。的确,民族宗教工作需要交朋友、办事实、抓引导,与少数民族代表和宗教界人士保持良性互动关系,不仅需要尊重民族习惯、宗教信仰,还需要入乡随俗。在日常工作中,要注重与少数民族代表、宗教界人士谈话和交流,经常倾听他们的心声,了解他们的困难,真心实意地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在重大节日期间开展慰问少数民族代表和宗教界人士,把教育引导工作融入情感交流之中。通过交朋友、办实事,使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在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中入耳、入脑,切实改变发生矛盾和纠纷之后出现临时“抱佛脚”找民族宗教界人士做工作的被动局面,让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积极主动协助党和政府处理民族宗教问题。
刚到纪委监委的时候,刘副书记对我说:“小张,你以前在民宗局是做好人,现在来到纪委是做‘恶人’”。确实,民族宗教工作需要交朋友、办实事,也帮少数民族地区和信教群众办了很多实事。但纪检监察工作不是做好人、交朋友,派驻纪检监察组的职责是监督执纪、调查处置,当发现问题苗头时,就应该勇于当“恶人”,敢于指出来、提出来,扯一扯袖子,就应该立即拿起“灭火器”。
入职不久,我就和组长去街道暗访节前工作纪律,“时间、地点、人员事先都是保密的,就是要达到‘出其不意’的目的,发现基层工作作风上的问题,及时纠偏纠错。”组长介绍道。我跟在组长身后,“直插”办公室,查看上班期间人员到岗情况,上班迟到的、上班时间在食堂吃早点的,及时抓拍取证、记录问题、签字确认,将问题清单通报街道纪工委处理。检查时不宜长久逗留于一处,而是紧盯典型问题,发现一个、警示一片,然后趁暗访的消息还没扩散出去,抓紧前往下一个检查点……真没想到,一次“小小”的暗访检查,还有这么多门道。
从习惯了被监督、习惯了执行,到现在的监督别人、监督执行的人,通过这段时间的学习和工作,我深切体会到,纪检监察目的不是处理谁,而是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也懂得了“严管即厚爱”的道理,领会到监督这一职责的神圣,我再也不觉得监督别人是件“难为情”的事了。同时,“己不正焉能正人”,监督别人的前提是自己必须成为“铁打的人”,成为带头遵守各项党纪国法的模范,只有这样,才对得起身上的这份责任,监督起来也才更有底气。(张圣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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