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澄清正名 让监督更有温度
来源于:晋宁区
发布时间:2022-07-20 10:39:57
编辑:晋宁—张亚云
“在负责全区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及乡镇幼儿园建设期间,收受多名基建老板贿赂......”近日,晋宁区纪委区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收到对区教育科学研究与教师发展中心朱某的实名举报。第一纪检监察室通过谈话了解、查阅资料等方式对举报内容展开核查。经核查,未发现朱某与项目承建方相关人员存在不正当经济往来的情况。
经了解,反映人女儿刁某某原系晋宁某小学工人编制教师,因再次吸毒被公安机关查获,晋宁区教育体育局依规对刁某某予以开除,反映人多次向晋宁区教育体育局及人社部门申诉恢复公职未果,遂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相关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意图使相关领导干部受到不良政治影响、名誉损失或责任追究,促使达成恢复刁某某公职的目的。鉴于反映人年事已高,患有高血压等多项基础病且反映事项未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晋宁区纪委区监委对反映人进行批评教育和法制宣传。
为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晋宁区纪委区监委第一时间对朱某信访失实问题作出澄清正名。朱某在接过《澄清函》后说:“感谢纪委同志及时为我澄清正名,让我放下思想包袱,以后我将继续认真履职尽责,把满腔热忱投身于教育事业,绝不辜负组织的关爱和期望。”
近年来,晋宁区纪委区监委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从规范流程、创新机制、暖心回访等方面入手,常态化、规范化、精准化为受到不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用组织的温暖持续为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保温、增温。
为规范澄清正名流程,晋宁区纪委区监委建立联合审查协商机制,在澄清正名前,由承办部门与信访室共同对失实检举控告件是否需要澄清、在什么范围内澄清,进行充分预判评估,周密制定澄清正名建议方案,确保审慎稳妥。在澄清方式的选择上,坚持灵活变通、以人为本原则,综合使用公开通报、召开会议、反馈告知、书面通知等澄清方式,最大程度保证澄清正名的综合效果。
此外,晋宁区纪委区监委还适时开展后续回访工作,在充分了解被澄清对象的性格特点和工作实际基础上,通过对澄清对象的心理疏导和谈心谈话,动态掌握澄清对象工作表现和思想状态,帮助其卸下思想包袱,巩固澄清效果。同时,不断延伸澄清正名“触角”,通过微信公众号推文普及、走村入户宣讲等方式,向群众普及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和澄清正名相关知识,积极引导群众依法行使监督权,从源头上提高信访举报质量。
“下步,我们将集中开展为期2个月的澄清正名工作,持续保持监督执纪的力度、彰显‘为担当者担当’的温度,释放祛邪扶正的信号,进一步激发干部敢于履职尽责的内生动力,为建设‘清廉晋宁’优化干事创业氛围。”晋宁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据悉,今年以来,晋宁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对5件拟澄清失实检举控告和问题线索进行审核,共为6名干部开展澄清正名。(施桂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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