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以《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为规范做好派驻监督
来源于: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
发布时间:2022-07-18 10:18:53
编辑:牛明峰
“学习之后,关键是实践应用。要按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要求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促进组织优势转化为监督效能。”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强调。
纪检监察组认真学习《规则》,通过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增强派驻监督质效。图为在市军供站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李顺姬摄)
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在认真学习《规则》之后,多次召开组务会研究如何将《规则》应用于派驻监督实践。
根据《规则》梳理细化派驻监督流程。对照《规则》内容查漏补缺,结合本组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修改《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规章制度汇编》《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与被监督单位机关纪委协助配合机制》等规章制度,抓规范促提升,有力促进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推动形成协作互动、同向发力、监督有力的工作格局,推进派驻监督实现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提升,切实把监督保障执行的成果转化为促进完善发展的成效。
根据《规则》完善细化监督职责。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发挥派驻监督在一体推进“三不腐”中的作用,做实政治监督、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强化党性教育、纪法教育、警示教育,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把不敢腐的强大震慑效能、不能腐的刚性制度约束、不想腐的思想教育融于一体,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履职,严格按照各项规定和程序开展工作。加大对重点工作、关键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切实推动监督单位党组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主动担当作为,忠诚履职尽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根据《规则》明确细化监督方式。明确通过参加会议、谈心谈话、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沟通情况、分析研判、廉政把关、实地调查、蹲点调研等多种方式开展日常监督,发挥近距离常态化监督优势。不断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着力增强派驻监督全覆盖的有效性,使监督体系更好地融入驻在部门治理体系。
根据《规则》加强纪检监察组自身建设。根据实施“纪检监察尖兵淬火行动”要求,纪检监察组将严格按照《规则》要求,依法依规履职,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格执行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执行组务会、组长办公会制度,进一步加强规范化、法制化、正规化建设,加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派出机构监督、主动接受驻在单位监督、强化自我监督,做到“监督在阳光下操作”,切实防止“灯下黑”,切实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不断提高履职水平。
(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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