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石林县委4个巡察组已全部进驻,十三届石林县委第四轮巡察全面开展。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本轮巡察分别对石林县财政局(石林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石林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云南石林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石林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常规巡察。
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分别召开了巡察工作进驻动员会。会前,县委巡察办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印发了巡察通知和迎检通知,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增强接受巡察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支持配合好巡察工作。会上,县委巡察组组长作动员讲话;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提工作要求。
县委巡察组组长强调,巡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途径,也是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县委安排巡察组对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和县属国有企业开展巡察,充分体现了县委对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高国有资本竞争力的高度重视,也是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的政治关心和关爱,被巡察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自觉接受巡察监督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的有力行动,作为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的具体抓手,作为查找问题、改进不足、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求,县委巡察组要增强政治意识、强化政治担当,深刻领会县委意图,切实增强开展巡察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按照政治巡察的要求,重点查找被巡察党组织在深化改革、结构调整、优化布局、制度建设、党组织建设、“一把手”履职等方面的问题,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不断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被巡察党组织要按照迎检通知要求,做好思想、组织、会议、宣传、材料、保障等准备工作,积极主动地配合巡察组开展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实地调研等工作,为巡察组顺利开展工作、全面履行职责提供必要保障。
据悉,本轮巡察进驻时间为40天左右。巡察进驻期间,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各巡察组将畅通信访反映渠道,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8月12日。
本轮巡察进驻期间,各巡察组设置了举报电话、开通了手机扫描微信二维码反映问题直通车,受理与巡察有关的来信、来电、来访,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各巡察组联系方式如下:
(石林县委巡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