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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甸:阳光反馈 有效降低重复访越级访

来源于:寻甸县

发布时间:2022-06-22 14:38:07

编辑:寻甸—凡玉莹

“您好,您的信访举报我室已受理,按规定和程序正在办理中,请耐心等待办理结果,在办理过程中工作人员会及时与您沟通反馈。”

“针对您举报的问题是否有新的证据材料提供给调查组?”

这是寻甸县纪委监委规范实名检举控告答复反馈工作的日常场景。

信访举报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第一关口,是纪检监察机关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一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把信访举报工作作为提升服务群众水平的发力点,围绕阳光反馈,在反馈工作上下功夫,做到受理反馈让群众放心,进度反馈让群众安心,结果反馈让群众舒心,电话回访让群众暖心,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有效降低重复访越级访。

在具体实践中,从接到信访件开始,该县纪委监委严格落实初次受理告知、二次阶段性反馈、三次办结反馈、四次电话回访“四反馈”机制,增强反馈温度,增加反馈频度,强化反馈力度,提升信访办理质效。在办理阶段,承办工作人员在向举报人核实举报内容、获取细节信息、听取意见建议时,适时告知信访实名举报者阶段性调查情况,并及时了解信访人思想动态,认真做好政策解释疏导工作,从根子上铲除重复访越级访。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牵扯人员众多、历史成因复杂的信访件,该县纪委监委及时召开信访工作研判会,分析办理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化解措施,确保信访办理精准有序、处置规范高效。

同时,对拟报结的实名信访举报件,该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做好电话回访工作。回访中,向信访举报人了解承办单位是否已向其反馈办理结果、对反馈结果是否满意。对反馈结果不满意的,需倾听反映人不满意的具体原因,详细记录并将其合理诉求反馈承办单位,督促其及时补充调查解决并再次反馈。对于只是提出不满意但不能提供补充线索的,详细做好记录,并做好举报人的思想工作,争取获得其理解和支持。

“感谢县纪委监委的同志做了大量细致的调查工作,三番五次地与我面对面拉家常,耐心细致地反馈核查情况,我现在对这个调查结果心服口服了。”实名举报人朱某某说道。

据了解,朱某某自2020年以来就不断反映该村原党支部书记黄某某的有关问题。经县纪委监委核查处理后,仍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重复反映。直至今年3月,该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再次针对朱某某存在的疑惑问题列出清单、进行分析,对朱某某进行思想疏导和相关政策的宣传,他才决定不再上访。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受理实名检举控告信访举报13件,办理阶段情况告知13件(次),办结反馈8件(次),电话回访8件,检举控告人对办理结果满意8件,满意率为100%。截至5月底,重复信访举报15件,同比下降60.5%。(凡玉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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