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禄劝县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6名党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张学忠,中共党员,禄劝县马鹿塘乡麻科作村委会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2022年5月20日20:45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鲁维忠,中共党员,禄劝县屏山街道云龙水库移民社区居民,2022年5月23日15:34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刘志兵,中共党员,禄劝县撒营盘镇美能村委会村民,2022年5月29日15:10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孙显东,中共党员,禄劝县秀屏中学副校长,2022年5月29日21:28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晏发斌,中共党员,禄劝县皎平渡镇大荞地村委会村民,2022年6月12日10:49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冯绍增,中共党员,禄劝县马鹿塘乡石门坎村委会党支部副书记,2022年6月15日10:11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