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 注重垂管系统性质特点 全力拓展问题线索来源

来源于: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

发布时间:2022-06-09 17:34:35

编辑:朱启云

市生态环境局是在党中央“建立省以下生态环境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要求下成立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实行以省生态环境厅为主的双重领导,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履行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对重大生态环境问题进行统筹协调及监督管理、落实监督管理全市减排目标等15项职能。根据上述性质和特点,驻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自2020年2月底派驻以来,针对驻在单位行政许可事项多这一“关键点”、行政管理链条长这一“薄弱点”、生态环境业务问题易发多发这一“风险点”,围绕该局15项主要工作职能,通过对“六方面”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全力拓展问题线索来源。

一是做实会议监督。参加或列席驻在单位领导班子会议,查阅会议纪要或记录,检查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和重点任务落实情况,掌握会议研究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有关决策部署情况。

二是开展好谈心谈话。主动与驻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下级“一把手”开展谈心谈话,全面掌握其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并对《个人事项报告》进行印证。

三是及时跟进政策要求。对各项生态环境业务政策及时跟进,同时结合纪检监察工作要求,对驻在单位及领导班子,特别是重点处室和下属事业单位的相关文件、资料、财务账目、信息数据等作经常性调取查阅,了解核实相关情况,发现疑点,马上跟进,分类处置。

四是强化内部沟通协调。加强与驻在单位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组织人事、法规、科研、财务审计、监测、执法、督察等部门的即时沟通,健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听取有关部门情况介绍、适时开展随机调研、专题调研、蹲点调研,不断拓展信息来源。

五是注重监督方式多样化。通过实地调研、专项督查、巡回监督、驻点监督、明察暗访、日常谈心谈话、信息化手段等方式,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及时精准发现问题。

六是搭建外部联动办案机制。根据垂管系统性质特点,加强与各县、区生态环境局及其机关纪委、属地纪检监察机关及派驻机构、市局机关纪委、对口监督检查室的联系,进一步完善“室组地”联动机制,形成上下一体、共享互通、高效快捷的党纪政务执纪处置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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