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上午,嵩明县纪委监委举行2022年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四次(扩大)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徐斌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邀请县委党校高级讲师、教务科长李丽利讲授《家风建设是党员干部的必修课——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专题党课,并集中观看《亲情绑架下的权力腐败——周凯家族式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家风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家庭观,凝结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家训、家规、家教、家风的智慧,弘扬老一辈革命家的红色家风,不仅为家风家教提供了重要遵循,也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是新时代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家风建设的行动指南。
会议强调,良好家风既是砥砺品行的“磨刀石”,又是抵御腐败的“防火墙”。家风建设看似是个人事,但对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来说,家风也关系到党风政风,关系到社会的公平正义。 会议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带头遵守党纪国法,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带头廉洁治家,重视家教家风,以身作则管好配偶、子女,从严管好身边工作人员,本分做人、干净做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能职责,把匡正党员干部家风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途径,进一步加强家风建设,营造崇廉尚洁、风清气正的浓厚氛围。
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各镇(街道)纪(工)委书记、监察室主任,园区纪工委负责人,县纪委县监委机关各室(部)负责人,县委巡察办、巡察组负责人和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参加了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