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纪委关于“清廉云南”“清廉昆明”建设要求,打造好清廉建设县域版,以建设“清廉嵩明”为目标,带动工作整体提升,进一步推进清廉建设走深走实,5月11日,嵩明县纪委监委召开“清廉嵩明”建设行动工作推进会。会议聚焦“八个专项行动”和“五个靶向监督项目”,对目前“清廉嵩明”建设情况逐项进行通报,并对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原因进行全面分析。 会议要求,一要强化政治意识,增强责任担当。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压紧压实各专项行动、特色项目牵头部门责任。按照“清廉嵩明”建设要求,积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能力,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持之以恒抓实抓好各项目工作,以有力有效工作举措推动“清廉嵩明”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果。二要坚持问题导向,提高办案效率。坚持严把案件质量关,健全完善联动监督、联合办案机制,强化资源力量整合,降低办案成本,提高办案效率。加大问题线索摸排力度,着力从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和大数据中挖掘深层次问题线索,变被动等、靠线索上门为主动作为挖掘线索。全面梳理排查未办结问题线索,按照“存量清零、增强随清”的要求,力争实现问题线索动态“清零”。三要深化以案促改,做实“后半篇文章”。各级各部门要拿出管用实用的工作举措,推动各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针对自查自纠和案件查办等暴露出的短板和弱项,有针对性地加强研究分析,拿出务实管用的硬招实招,层层压实政治责任。坚持上下联动、一体推进,形成专项整治的强大势能。坚持点面结合、多管齐下,全面起底各区域、各环节、各链条的突出问题,查找影响群众利益问题的短板和漏洞。要全力做好持续跟进监督、发现问题线索、查处腐败案件、推动健全机制等工作,形成发现问题、处置问题、促进整改的完整工作闭环,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创新,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成果进一步转化为“清廉嵩明”建设治理成效。四要注重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作用,以媒体互动激发群众参与,向社会公开各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具体内容、问题反映渠道和监督方式等,为实施“清廉嵩明”建设行动营造浓厚舆论氛围。要积极探索以“传统媒体+新媒体”“文字+视频”“新闻+评论”“线上+线下”等“组合拳”形式,及时宣传报道各个专项行动阶段性成果、典型案例,总结归纳各个专项行动工作经验、做法和成效,循环打造“清廉嵩明”建设行动“连续剧”,让受众“追剧”,让群众“有感”。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徐斌出席会议并讲话。县纪委县监委班子成员;县纪委县监委各室(部)、各派驻机构负责人;各镇(街道)纪(工)委、监察室负责人,园区纪工委书记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