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激情和攻坚克难精气神,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障惠民政策在基层落实落细,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增进民生福祉,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2022年3月1日至4月4日,县委派出4个巡察组对信访举报多,基层党建薄弱,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充分,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突出的12个村(社区)党组织集中进驻巡察。
巡察组按照四个“对照”要求,紧扣村(社区)党组织的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突出村(社区)问题特征,围绕“三个聚焦”,紧盯26个方面监督重点,查阅档案资料、会计凭证6850余册(本),个别谈话280人次,听取汇报12次,下沉走访33次,共发现各类问题440个(含立行立改问题16个)。
其中,发现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问题105个、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问题173个、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问题131个、“一把手”履职尽责方面问题31个。向被巡察党组织、镇(街道)党(工)委以及县职能部门提出意见建议146条。立行立改清退各类违规资金4.182万元。
听取巡察组汇报巡察情况后,县委主要领导指出,各巡察组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能够坚守政治定位,紧扣村(社区)党组织的职能职责,突出村(社区)特点,坚持问题导向,从体制机制上找原因、查根源,发现了村(社区)党组织工作中存的薄弱环节、服务群众的短板、监管上的漏洞,为提升基层治理效能,解决群众的痛点堵点难点奠定了一定基础。
巡察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解决问题,这是巡察工作的落脚点,也是提高巡察监督质效的关键所在。为切实抓好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县委主要领导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监督重要性。巡视作为“党之利剑”“国之利器”,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和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的有力武器。巡察反馈意见体现的是县委贯彻落实党中央从严治党要求的具体意见,被巡察党组织必须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凡是反馈意见指出的,不论问题大小、不论问题的层面和角度,都是对今后工作的督促和推进,都要站在对党和群众负责的高度来理解和认识,对反馈问题不搞变通、不打折扣,坚决抓好整改落实。二要扛起政治责任,着力推动整改见底见效。巡察整改是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明确整改链条、监督链条和责任清单,制定好整改方案,确保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检视问题到位、整改落实到位”,明责、知责、担责、履责、尽责,变“要我整改”为“我要整改”,主动认领问题,认真检视问题,切实做到主动整改、真实整改、彻底整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在规定时限内高质量完成整改。三要建立健全制度,巩固拓展整改成果。巡视是治本之举,也是治本之策。在抓好整改的同时,必须更加重视成果运用,坚持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针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深层次问题加强分析研究,把整改与村(社区)日常工作、班子队伍建设、当前的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全面从严治党有机结合起来,从问题入手,查找根源,对症下药,综合施策,既要立足治标,推行“当下改”的措施;也要着眼治本,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完善“长久立”的制度,堵塞漏洞,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分阶段明确目标,紧盯不放、久久为功,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通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倒逼全县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落实责任,实现巡察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深化巡察成果。四要强化日常监督,严格问责追责。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要建立健全整改监督台账,综合运用召开推进会议、调研督导、约谈函询、纪检监察建议、干部考察、任职谈话、调研督导等方式加强日常监督,推动提升整改成效,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3个月集中整改期后,巡察机构要结合日常监督情况牵头开展评估工作,对评估发现的突出问题,督促被巡察党组织限期整改。同时,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按照规定公开巡察整改情况,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对组织领导巡察整改不力,落实巡察整改要求走过场、不到位,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的,及时约谈提醒被巡察党组织相关负责同志,造成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本轮巡察受理信访举报件68件,发现领导干部问题线索8件15人。已按相关规定进行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