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县全年处置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问题线索53件,处置92人。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79人,问责3人,党纪政务处分10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通报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2批2起4人,下发监察建议书11份。”嵩明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陈思宇正在通报2021年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纪委关于实施“治理行业乱象雷霆行动”的统一部署要求,掌握了解近期开展的各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确保今年各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效,3月18日上午,嵩明县纪委监委召开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会。
会上通报了嵩明县2021年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工作情况,并由牵头的纪检监察组汇报了近期开展的营商环境、粮食领域、住建系统、教育系统等8个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查找各个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会上,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普林对高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认清形势任务,切实增强专项整治的责任感;二是突出工作重点,推动各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三是压实工作责任,持续推进专项整治走深走实。
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各派驻机构、党风政风监督室全体干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