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嵩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嵩明县监察委员会

多措并举!嵩明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
发布时间:2022-05-30 11:40    发布来源: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去年底,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领导体制、产生运行、任务职责、自身建设等作出全面规范。为推进全县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嵩明县纪委监委把学习贯彻落实《条例》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法宝”,以“学”为基、以“干”为本、以“实”为要,让《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担责于身。

县纪委县监委班子带头学习,做先学深学的示范者、带头人。2022年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次学习将《条例》作为学习主题,11名班子成员围绕《条例》学习进行交流发言,各镇(街道)纪(工)委书记、监察室主任,园区纪工委、县纪委县监委机关各室(部)、县委巡察办、县委巡察组、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参加了学习;让《条例》成为履行新时代纪检机关职责使命的基本遵循,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的重要举措;把《条例》作为破解难题、推动实践的有力指引,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政治监督、开展执纪问责等各方面工作,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断取得正风肃纪反腐的新成效。

发挥党支部主阵地作用,引领全体党员干部学思践悟。县纪委县监委3个党支部严格按照3+X模式,深化主题党日活动,通过“集中学”与“自主学”、“工作日学”与“休息日学”等模式,克服工学矛盾有机统筹学习时间;通过“请进来”与“走出去”、“线上学”与“线下学”、“党员讲学”与“以考促学”等形式,多点发力创新学习,多措并举提高学习成效。以学习《条例》为契机,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自觉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学出责任担当、学出能力素养、学出过硬作风,打造一支素质过硬、专业过精的专业化、规范化纪检监察铁军。

扎实做好线下学习教育、同步强化线上学习成效。发放《条例》,做到纪检监察干部人手一册。依托中国纪检监察报、“清风云南”“清风春城”微信公众号、学习强国等平台开展线上学习,在“嵩清泽明”微信公众号开设《条例》学习专栏,通过打造线上“指尖课堂”,实现随时随地学。召开纪检监察系统警示教育大会,通过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通报和剖析,让纪检监察干部筑牢思想防线,守好廉洁底线,规范执纪执法,让《条例》学习与具体实践贯通融合。举办“知纪、明规、懂法”知识竞赛,让《条例》学习在“比学赶超”中得到深化提升。开展“学思践悟”课堂,让纪检监察干部在讲授中深化对《条例》的了解。

把学习贯彻落实《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把《条例》学习与学习贯彻监察官法监察法实施条例结合起来,坚持执纪执法贯通,完整正确地履行纪检监察职责。以《条例》为指引,统筹谋划2022年工作计划,探索出台县纪委县监委干部调研工作办法,建立健全干部积分评价制度、新入职干部跟踪管理工作体系,制定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活动监督管理办法和行为规范。完善内部监督工作机制,强化自我监督,坚决防治“灯下黑”,要强化对干部的管理约束,实现对人员、事项、流程的监督全覆盖,对违纪违法、失职失责行为严肃查处,确保纪检监察干部行使纪律检查权受监督、有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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