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信息报送

市纪委市监委关于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典型案例的通报(三)(信息补报:市纪委监委网站采用宜良通报一条)

来源于:宜良县

发布时间:2022-05-24 19:31:28

编辑:宜良—吴惠

三、宜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苏志仙指导督促不力、态度简单粗暴、漠视群众利益的问题。

2019年11月至2021年4月,宜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苏志仙在办理梁某某的劳动仲裁案件过程中,指导督促不力,对群众提交的劳动仲裁申请应当受理而不受理,超期5个月未答复,在群众3次投诉后,对待群众仍简单粗暴、态度冷漠,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2月,苏志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