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示警|以违纪为代价的“家长式”领导当不得
来源于: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2-05-23 19:44:08
编辑:赵艳芳
“这十多年来,我一直把单位员工当作家人,总以为作为‘家长’的我有责任为他们争取福利,却没想到最终落得人人憎恨,如果再有机会我绝不会当这害人害己的‘家长’!”在与办案人员谈话中,昆明市老年人活动中心主任何某悔恨不已,他万万没想到,自己曾经为单位员工谋求 “福利”的好心日后会误导自己一步步走向违纪的深渊。
市纪委市监委在对昆明市老年人活动中心开展执纪监督过程中发现,该单位违规发放多项津贴补贴,存在坐收坐支“公摊费”、变相公款旅游、设立并使用“小金库”、违规报账、公油私加等问题。经党纪立案审查,决定给予何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领导职务。对于组织的处分决定,何某心甘情愿地接受,并带头清退了违纪款项,然而令他更加伤感悔恨的却是之后的境遇。
由于部分违纪款项缺少记录,难以确认参与人员,因此何某反复与单位职工协商,建议人均承担100至400余元不等。但令何某没有想到的是,对此提议,所有人都表示除非拿出书面证据,否则拒绝清退这笔违纪款项,让他自己去想办法。“一方面,我心寒他们拿好处的时候一团和气、笑脸相迎,但出了事情就表现得这么自私,对我没有丝毫同情,更不要说主动为单位整改考虑。另一方面,我也觉得对不住他们,现在我才真的理解‘严是爱、宽是害’这句话的真正含义。”何某叹息一声,继续说道:“我还有两年就退休了,没想到工作一辈子最后会是这结局,更没想到最后才看清了纪律的红线,才看清人心!”
经历此番,何某彻底醒悟,以违纪为代价的“好人”当不得,用不当利益经营的融洽氛围和亲密关系,在党的纪律和追责面前,更是如梦幻泡影一般虚幻。(李绍鹏 杜仲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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