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春雨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是落实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市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各基层党组织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对照整治步骤一项一项抓好落实,树好教育系统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日前,石林县教育系统召开“春雨行动”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对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春雨行动”专项整治自查自纠进行安排部署。
“几天前,石林县纪委监委对某中学教师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一事进行了通报,作为教师,须得正己,方能育人,希望广大干部职工及教师群体引以为戒,强化师德师风建设。”专题会上,石林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传达学习了《石林彝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关于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春雨行动”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对7大方面专项整治内容进行系统阐述,并用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县教育党工委副书记、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对“春雨行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提出要求。
石林县纪委监委于3月中旬至6月底在全县开展教育系统“春雨行动”,整治工作坚持以问题为导向 ,针对校服、教材、教辅采购,食堂、超市、小卖部承包经营,违反招生政策,乱收费、乱发放奖金补贴,违反“双减”政策,教育惠民工程,师德师风7个方面开展专项整治。
石林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我们将运用‘一线工作法’,‘蹲点式’‘嵌入式’监督调研等方式深入推进集中整治、建章立制工作,认真查找教育系统存在的问题,通过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责令整改通知书以及约谈提醒等方式,压紧压实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构建风清气正的教书育人环境,助推‘清廉学校’建设再上新台阶。”(岂艳 李建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