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家风建设,形成家风促民风带社风的良好氛围,市纪委决定选取本土家风家训故事,拍摄制作家风专题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昆明市市本级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非税〔2018〕17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我委购买家风专题片拍摄制作的服务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服务内容
以安宁市好家风典型人物事迹为素材,拍摄制作专题片,在全市形成好家风氛围,让党员干部自觉传承优良家风,不断增强党性意识,筑牢思想防线。
二、 承接资格和条件
承接人需具如下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应提供最近一年内任意3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成立未满六个月的,可仅提供纳税和社保申请/申报材料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提供了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书面声明原件。
(四)严守国家机密、秘密,非公开的信息、资料不向第三方披露。
三、 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抽调精干力量积极参与专题片拍摄的各项工作,密切配合、协同完成专题片制作。对片中涉及的内容严格保密并与中共安宁市纪委签订保密协议,如发生泄密事件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如期按质按量完成前期脚本撰写、修改、镜头拍摄和后期制作,确保拍摄质量和宣传效果。
四、 申报材料要求及时间、地点
(一)申报须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5.拟承接我委专题片制作的服务方案和服务报价,所报价格应涵盖执行该服务项目的所有费用;
6. 其他符合申报资格要求、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申报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5月18日下午17:00截止。
请有意者和我委联系。申报时请携带申报材料,证件原件查验后退还,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拟承接我委专题片制作的服务方案和服务报价需密封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李盼
地点:安宁市纪委市监委宣传部(409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1-68683659
五、 购买方式
按照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02号令)、《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该项目拟通过单位内控询价采购的方式,根据申报人所提供的材料及服务方案,由我委综合考察资质和价格等因素进行评议,择优确定。
六、 申报人未按要求提供材料或者材料不齐全,作为无效申报处理。
中共安宁市纪委办公室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