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开展蹲点式监督 深入推进国企领域专项整治

来源于:东川区

发布时间:2022-05-06 10:39:00

编辑:东川—张正余

“陶某作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领取会议津贴,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决定给予陶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这是东川区纪委监委开展国企领域阶段性纪律作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成果之一。

为持续加大国有企业纪律作风整治和反腐败力度,东川区纪委监委在全区国企领域开展阶段性纪律作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坚定不移深入推进国企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专项整治充分运用“室组地”监督模式,由纪检监察室牵头,涉及的科室和各乡镇(街道)纪(工)委,驻区民政局、园区管委会纪检监察组配合,聚焦国有企业权力集中、资金集中、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等领域腐败问题,“四风”问题,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落地见效,健全“三不”一体推进长效机制等四方面重点任务开展专项整治。

为全面摸排起底问题线索,专项整治工作组通过与区信访局、区国资委、区审计局、区财政局、区管国有企业,区纪委区监委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等单位和部门协作配合,对2017年以来涉及国有企业及相关人员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和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的问题进行“大起底”,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建立国企腐败作风问题线索台账。并督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加强梳理分析排查,对发现国企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职务违法或职务犯罪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处置。截至目前,共梳理2017年以来涉及国有企业及相关人员的信访举报、巡视巡察移交、上级交办、审计移送、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等问题线索33件,已办结24件,正在办理9件。

“我们选取了2家重点国企开展蹲点式监督,把‘探头’置于国企运行全过程,对发现的9个问题进行了反馈,要求涉及的国企进行限期整改,并进一步开展自检自查,我们将采取‘回头看’的方式进行跟踪督办。”东川区纪委监委驻区民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介绍了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做法。

同时,专项整治组采取“听、查、看、访”的方式,围绕国企“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公务接待、公车运行、财务账目、项目实施、区国资委监管等内容对6家区属国有企业开展监督检查。

此外,建立重点督办机制对发现的涉国企人员问题线索进行重点督办,对新受理的线索优先调查、优先处置、动态“清零”,着力减存量、遏增量。对超期未完成调查处置和办结案件的,纳入督办,督促办案部门加快进度、限时办结;对重大复杂问题线索提级办理、直查直办、重点督办。同时,为提高办理质效,对已处置的问题线索全面抽查复盘,对反映问题具体、可查性较强或重复多次举报的重点问题线索逐一研判分析和复查复盘。重点发现是否存在线索调查不到位、案件办理不认真、责任追究宽松软;是否存在违规违纪违法办案;案件背后是否存在人情关系和腐败、“保护伞”等问题。

“为切实发挥警示教育震慑作用,达到以案促改,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结合查处的案例,进一步督促国有企业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建立健全企业管理各项制度,建立健全成果转化机制,结合问题整改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健全完善国资监管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深化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东川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东川区将充分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把整改工作列入日常监督重点,做到严惩腐败与严密制度、严格要求、严肃教育相结合,推进国有企业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张奥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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