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王德,男,汉族,小学文化,1973年3月20日出生,云南省寻甸人,199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云南省寻甸县柯渡镇可郎村委会可郎村村村民。
经审查,杜王德存在以下违纪违法问题:
2021年6月16日下午寻甸县公安局民警在寻甸县柯渡镇可郎村路段开展交通违法检查,16时20分许,杜王德驾驶车牌为云AA1W19的小型面包车经过检查点时被民警现场查获。经查,该车核定载客人数为7人,被查获时,经民警现场清点车上共有22人(含驾驶员1人,其余21人为寻甸县柯渡镇可郎村晨星幼儿园学生),超载15人。
2021年8月25日杜王德被寻甸县公安局取保候审;2021年10月14日寻甸县人民检察院以寻检刑诉(2021)405号起诉书指控杜王德犯危险驾驶罪;2021年10月20日寻甸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1)云0129刑初438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三)项、第七十二条之规定,判决:杜王德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算。罚金已缴纳)。
杜王德身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危险驾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经柯渡镇党委会研究并报县纪委2021年12月8日讨论决定,给予杜王德开除党籍处分。
本决定自2021年12月8日起生效。若不服本处分决定,可向中共柯渡镇纪委、柯渡镇党委、寻甸县纪委、寻甸县委直至中共中央提出申诉。
中共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柯渡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