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清单式”管理 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来源于:晋宁区

发布时间:2022-04-24 16:44:59

编辑:晋宁—张亚云

“需要跟公安机关协调调取被审查人血液中酒精含量的鉴定意见,作为证据与案件事实形成印证。”

“审查报告格式请按照省纪委文书格式制作。”

这是晋宁区纪委区监委探索实施案件审理前“清单式”提醒的部分内容。

今年,晋宁区坚持把增强案件“硬实力”作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推进实施“清单式”提醒、“清单式”反馈、“清单式”纠错工作方式,形成对案件质量从查办、审理到复盘的闭环把关,推动案件质量有效提升。

为进一步提高乡镇街道涉及酒驾、赌博等多发案件的办案质效,晋宁区纪委区监委案审室与案管室协调联动,问题线索分办后,在查办环节,案审室对案件进行形式审核,将查办案件中需注意调取笔录、司法鉴定结果、个人入党材料等涉及形式、程序、内容具体事项列出详细清单,通过“清单式”提醒来交任务、定规矩、压担子,完善审理前的工作,促使承办部门精准履职、高效办案。

对照梳理出的提醒清单,承办部门紧盯重点,规范流程,精准高效办理,在一定程度上缩短办案时间,提高后续审理质效。“用清单的方式给我们提前划出要点,清晰明了,为我们在审查调查阶段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既提高了我们自身的业务水平,又减轻了我们基层查办案件的负担。”晋宁区二街镇纪委书记表示。

“案件审理是保证办案质量的‘关口’,更是反映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水平的‘窗口’。”据区纪委区监委案审室负责人介绍,在审理后案审室以“清单式”点对点反馈各部门办案过程中存在的定性量纪、条规引用不准等问题,要求限期整改,进一步增强案件审理工作的规范性。

“从线索来源、初核、立案,到笔录制作、定性处理,再到处分决定宣布和执行,全过程都要经审理室进行全面‘体检’。”晋宁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对案件每个环节、每份材料的审理,及时发现程序漏洞,查找质量问题。

发现问题只是手段,提高能力才是目的。晋宁区有针对性地选取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个案进行复盘辨析,从程序、文书、取证、归档等几方面进行“把诊问脉”,深挖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和实践中容易混淆的问题,深刻剖析产生问题原因,以“清单式”纠错的方式反馈各案件承办部门,让办案部门知道问题在哪里,对照提高,并从时间、地点、行为涉及人物、行为起因、经过、结果等六要素传授案件如何调查取证的“金点子”,推动案件查办提质增效。

不仅如此,晋宁区纪委区监委审理室还列出处分影响执行清单和回访处分干部跟踪清单等,以便于操作、按单勾对、清晰明了、逐一销号的清单化工作方法,完善提升处分执行管理和回访教育等工作。

“案件审理质量是执纪执法的‘生命线’,要以‘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态度对待每一个移送审理的案件,对查办案件严格审核把关,让案件质量经得起时间的检验。”晋宁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蔡江玉 蒋沐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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