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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民:廉情抄告——动真碰硬管好“自家人”
发布时间:2022-04-08 16:40    发布来源: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十九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提出,要完善监督执纪执法权力运行内控机制,坚决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失职失责行为,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自觉做遵纪守法的标杆。

“如何强化自我革命?怎样管好用好‘治权之权’?”近日,富民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委政法委、县审计局、县信访局等部门印发《富民县纪检监察干部廉情抄告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今年以来,为回答好“谁来监督纪委监委”之问,富民县纪委监委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探索实践,不断拓展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来源渠道,规范线索移送管理,推动责任落实到位。此次制定印发该《办法》,既是探索实践的有效举措,也是动真碰硬管好“自家人”具体体现。

该《办法》共16条,对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审计局、县信访局等部门向县纪委监委进行纪检监察干部廉情抄告的范围、抄告程序、时限和工作要求等作出具体规定,该《办法》有利于纪检监察机关及时、全面掌握纪检监察干部涉嫌违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问题线索并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置。

《办法》明确了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审计局、县信访局等部门在监督检查、行业监管等工作中,对发现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存在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按照有关规定,制作《廉情抄告单》并附相关附件材料,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书面抄告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情况紧急的,可以根据需要采取适当方式及时抄告。对掌握的有关材料虽不直接反映纪检监察干部涉嫌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但是反映出纪检监察干部履职明显违背常理,可能存在廉洁风险的,应当及时抄告县纪委监委了解掌握。

《办法》要求,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收到纪检监察干部廉情抄告单,按规定审批后2个工作日内,将问题线索拟办单复印件移交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备查。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按规定加强对涉及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的监督管理。

《办法》强调,工作人员要严肃工作纪律,对发现的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及时、如实进行廉情抄告,不得隐瞒、延误。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加强保密管理,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办理问题线索移送工作中,因隐匿、漏报或失密、泄密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不良影响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杨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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