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澄清正名除“阴霾” 护干部心中“晴朗”

来源于:嵩明县

发布时间:2022-03-18 16:15:27

编辑:嵩明—王瑞华

“今天,非常感谢组织为我澄清正名,多日来的委屈和压力终于可以释怀了。今后我一定更加努力工作,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绝不辜负组织的关怀和信任。”在澄清正名通报会后,受到不实举报的王某某十分激动地说。

此前,嵩明县纪委监委信访室接连收到7件群众网络举报,反映县文化和旅游局王某某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问题。信访室及时向实名举报人进行信息核实,并告知信访件受理及去向情况。在县纪委县监委信访室分别与信访反映人进行受理告知过程中,5名反映人均称近期未向任何单位递交举报材料。

因涉及疫情防控工作,县纪委县监委高度重视,成立联合调查组,由纪检监察室牵头,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和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配合,将7件信访件进行了合并处置。针对反映问题,调查组通过实地走访、调阅资料、谈话了解等方式对举报问题进行初步核实,未发现王某某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经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做初核了结处置,最终认定反映王某某的所有问题均不属实。

调查结束后,为了保护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调查组通过召开会议的方式,对王某某予以公开澄清正名。

“疫情防控工作本就很辛苦且风险大,有时却得不到别人的理解和支持,难免会得罪一些人,有了组织的肯定和支持,所有辛苦都是值得的。”王某某哽咽着说。

据悉,去年以来,县纪委县监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通过对拟澄清对象多方评估、严格审批流程,积极稳妥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为实干者撑腰,营造干事创业氛围,共为28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同时,对发现的性质恶劣的诬告者,坚决运用党纪法律法规进行惩戒,旗帜鲜明地树立扶正祛邪、激浊扬清的正确导向,向公安机关移交诬告陷害案件3起,对其中2名举报人进行了批评教育。(饶凌坤 杨朝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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