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机构第二党支部召开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来源于: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
发布时间:2022-03-16 09:49:07
编辑:付成永
近日,市纪委市监委派驻机构第二党支部召开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机关党委书记柴云峰同志、机关党委委员高群同志到会指导,并就召开好组织生活会、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加强支部建设、高标准推进党建各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派驻机构第二党支部高度重视,坚持把开好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好民主评议党员,作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党性修养、提高党员思想觉悟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抓紧抓好,严格程序、认真准备,紧扣主题、注重质量,达到了凝聚思想、自我净化的目的。按照机关党委《关于召开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要求,研究制定了派驻机构第二党支部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并报机关党委审定;集中学习研讨,组织生活会前组织党员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以及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市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等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统一思想认识;深入谈心谈话,党支部书记与委员、党支部委员和其他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深入开展了谈心谈话,坦诚交流,沟通思想,指出存在问题、交换意见建议,形成了良好的党内政治生活氛围;广泛征求意见,派驻机构第二党支部向市纪委市监委62家单位发出《开展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征求意见函》,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截止召开组织生活会前,未收到征求单位对派驻机构第二党支部及党员的相关意见建议。
端正态度,认真对照检查。在集中学习研讨、深入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检视问题的基础上,以党员大会形式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支部委员会对照履行党章规定的职责任务,对照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对照完成党史学习教育、专项整治以及上年度组织生活会等问题整改情况,对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全面查找在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力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党员对照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和要求,对照新时代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对照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联系实际进行了党性分析,并把“党员不准信仰宗教和参加宗教活动”作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结合岗位实际,深入查摆问题,其他同志本着对组织负责、对党员负责的态度,诚恳对支部和党员提出了批评意见。
压实责任,认真整改落实。根据年度组织生活会上查摆出来的问题以及相互批评提出的意见建议,支部委员会列出《问题清单》,指出存在问题4个,根据存在问题制定《问题整改清单》,制定整改措施9条,明确了整改事项、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同时,支部委员会针对存在问题进行了支委委员分工,进一步压紧压实整改责任,确保问题得到较好整改落实。每名党员针对自身查找的问题和同志之间批评提出的意见,均作出了整改承诺。2022年度工作中,党支部在抓好自身问题整改的同时,将严格监督党员承诺践诺。(派驻机构第二党支部)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