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

来源于: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发布时间:2022-03-16 09:43:27

编辑:唐德明


2021年12月24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日前,市纪委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及时组织对《条例》进行了专题学习研讨。

纪检监察组全体同志集中学习《条例》

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条例》第六章“派驻、派出机构”对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的设置、领导、管理、职责和工作机制作出了明确规定,为做好派驻监督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和法规依据。作为派驻纪检监察干部,要按照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上下功夫,对标对表《条例》第四十四条确定的9项工作任务,系统思考、认真谋划、扎实工作,努力提高在实践中贯彻落实《条例》的本领,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进一步提升派驻监督作的质量和水平,为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组长杨竹芳强调,在下步工作中,我们要坚守职责定位,重点加强对市检察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要立足派驻纪检监察职能职责,加强对市检察院党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整合派驻纪检监察组与检察院机关纪委的力量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等方式督促落实到位;要加强对市检察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各项决策部署、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等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参加市检察院党组民主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全面了解掌握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状况;通过定期听取专题汇报、座谈调研、个别谈话、检查抽查等方式,全面研判掌握市检察院政治生态情况,强化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着力对市检察院政治生态进行“把脉会诊”。(阮世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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