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有效运用纪检监察建议推进标本兼治
来源于:嵩明县
发布时间:2022-03-14 16:45:02
编辑:嵩明—王瑞华
嵩明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纪律监察建议主动、灵活、适用范围广的优势,印发《嵩明县纪委监委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运用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使用“两书”,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纪律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这个“小切口”,推动形成标本兼治的大格局。2021年,共向相关单位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16份,督促整改问题33个,督促建章立制18个,持续做深做细以案促改、以案促治。
注重对症下药确保建议精准。在依照党章和监察法履行监督职能过程中,县纪委县监委针对信访件调查、巡察和案件查办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精准把脉,深入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和有针对性的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让监督对象所在单位切实找到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做到“既点痛穴指问题,又开药方下猛药”,确保纪律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落地有声”。
注重“回头看”提升建议实效。县纪委县监委将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作为推进标本兼治的重要手段,强化再监督再检查,对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工作,跟踪掌握被建议单位整改情况,并将整改情况纳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对责任“挂空挡”、整改“走过场”、落实“打折扣”的严肃追责问责,真正让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成为“祛病拔根”的“好药方”,推动责任单位将监管责任压紧压实,维护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的严肃性、权威性。
注重防控巩固建议成果。结合发现的问题,由被建议责任单位以点带面推动全县各级各部门对照典型案例自查、整改类似问题和隐患,扎紧廉政风险防控制度“铁栅栏”,织密作风建设的“防护网”,达到“查处一个、建议一个、完善一批”效果。如县公车办根据监察建议书提出的整改要求,在全县范围开展清理整治公务用车违规行为,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对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车辆问题进行自检自查并及时纠正,建立相关情况报告制度,从细处着手确保公务用车管理规范有序。
“要把推动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完善制度作为提出建议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起到发出一份建议,解决一批问题,完善一批制度的效果。”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章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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