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 为担当干事者撑腰鼓劲
来源于:石林县
发布时间:2022-03-14 16:36:15
编辑:石林—黄俊
“感谢组织替我说明情况,让我放下思想包袱。在今后乡村振兴工作中,我将继续努力,不断创新,带领乡亲们走上致富路。”石林县圭山镇水补衣村在镇纪委的指导下召开失实举报澄清通报会后,该村书记、主任汪某如释重负,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了地。
信访举报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是党和人民的“连心桥”。近年来,石林县纪委监委在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强分流督办,定期分析研判,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同时,对不实检举控告,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对党员干部被诬告或者误告、错告且造成不良影响的,通过当面、书面、会议等多种方式及时予以澄清正名。
“党员干部在干事创业的过程中难免会得罪一些人,公开澄清正名就是要给给干事者‘撑腰’,给担当者‘鼓劲’。”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在受理信访举报过程中,石林县纪委监委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及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对查证失实的信访举报既对问题查清与否、定性准确与否、核查报告规范与否进行审核,也对程序完备与否进行审核,确保查证失实的信访举报问题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澄清对象认定准确、审慎稳妥。
核查中,适时掌握被反映人的思想情况、失实反映所受的影响、公开澄清意愿,了解被反映人的工作作风、廉洁情况、思想道德情况、政治品格情况以及是否还有其他正在核查的信访举报情况,通过多种澄清方式灵活运用,循序渐进开展好失实澄清工作。澄清后,不定期对澄清对象的回访,及时了解澄清对象的思想动态,了解澄清对象的思想认识,和澄清对象所在单位主要保持必要沟通,引导澄清对象放下包袱,继续认真干事,担当作为。
对发现的性质恶劣的诬告者,坚决运用党纪法律法规进行惩戒,旗帜鲜明地树立扶正祛邪、激浊扬清的正确导向。近年来,县纪委监委已为52人开展澄清正名。(起正发 张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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