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以精准有效监督 推动环保整治落地见效

来源于:宜良县

发布时间:2022-03-14 11:27:19

编辑:宜良—吴惠

“按照中央第二轮生态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要求,县纪委县监委聚焦监督职责,聚焦问题导向,召开督促推动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6次,开展监督检查12次。”

生态环境保护,是不可逾越的底线、不能触碰的红线。今年以来,宜良县纪委监委突出政治监督,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整治中央环保督察和河湖保护中发现的虚假整改、敷衍应对、失职失责、滥用职权等行为以及搞变通、打折扣、做选择、政绩观扭曲等作风问题。  

为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监督推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问题整改落实,是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所在、使命所系。宜良县纪委监委充分运用单元制监督检查机制,不打招呼、不要陪同,直插基层、直插现场,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个别谈话和“蹲点式”“点穴式”巡察等方式,对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并形成监督清单,列入乡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重点任务清单,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要求严格对标对表,及时跟踪进度,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要求,县纪委监委进一步压实行业主管部门、属地乡(镇、街道)责任,围绕饮用水源地、“两污”处理、矿山开采、畜禽养殖污染、油烟和噪声扰民等重点领域、重要行业,督促其定期开展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建立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动态档案资料,确保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和环境问题及时得到处置。

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对于尚未办结的交办件,县纪委监委要求职能职责部门切实以钉钉子精神抓细抓紧,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查处到位,以看得见的成效兑现承诺;对于推进难度大的问题要集中研判,并督促其及时向县级责任领导报告,强化协调联动,共同推动问题整改;对于已办结的交办件,要适时开展“回头看”“回头查”,真正做到“反馈问题一个、整改到位一个、核实销号一个”,防止问题出现反弹。中央第八督察组进驻云南以来,宜良县共计收到交办投诉件40件,截至目前,已办结31件,办结率77%,剩余的9件正在加快推进整改。(易盛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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