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集中整治违规发放津补贴 严防巧立名目“送温暖”

来源于:石林县

发布时间:2022-03-14 11:27:07

编辑:石林—黄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日前,石林县纪委监委联合组织、财政、审计、工会等部门,对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整治。本次整治按照安排部署、起底排查、自查自纠、专项核查、查纠整改五个阶段进行,重点对2017年7月以来涉及津补贴项目及标准、资金来源渠道、发放办法三个方面22项违规内容进行整治。

“针对规范各类津补贴发放工作,中央、省、市均已出台了明确的制度规定,但在县委巡察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中,仍发现少数单位和部门存在违反制度规定,使用各类资金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这表明“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长期性,必须常抓不懈。在2021年度的民主生活会中,县纪委县监委精选全面从严治党、侵害群众利益、违规发放津补贴、酒驾醉驾等四个方面的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求各单位(部门)班子成员以案为鉴,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释放对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问题“零容忍”强烈信号。

本次整治中,县纪委县监委将对2017年7月以来涉及违规发放津补贴的信访举报件、问题线索、已查处案件、问责件进行“全复盘”,县委巡察办将牵头对巡视巡察反馈的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进行“回头看”,县委组织部(县公务员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总工会将对工资监管、财政检查、审计发现、工会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并形成问题清单,切实摸清底数、不留遗漏。

专项整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按照要求,各部门(单位)党(工)委(党组)“一把手”要围绕专项整治,重点组织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切实抓好自查自纠,对自查出来的问题主动纠正,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问题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逐项抓好整改。凡在自查自纠阶段主动纠正违规行为,并按有关规定整改清退收回的,可视情节从轻或减轻处理,情节轻微的,可免于处分;对群众举报、专项核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瞒报漏报,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后,仍顶风违纪者,视情节从重或加重处理,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下步,我们将重点关注查纠整改工作,建立销号制度,整治一个销号一个,逐人逐案进行处理,确保关于规范津补贴政策的有效落实。同时,督促各单位进一步提炼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构建纠治‘四风’长效机制,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岂艳 赵振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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