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做深做足酒驾醉驾以案促改“全篇文章”
来源于:寻甸县
发布时间:2022-03-14 11:24:19
编辑:寻甸—凡玉莹
“酒后驾驶是自我放松要求、思想麻痹大意的结果,教训深刻,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近日,凤合镇纪委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过通报案情及处分决定、当事人作现场检讨等方式,将处分决定“一张纸”变成警示教育“一堂课”,让乡镇全体党员干部接受了一次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特殊警示教育。
据悉,近年来,寻甸县纪委监委在对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零容忍”的同时,坚持发挥案件治本功能,从强化警示教育有效性和建章立制的长效性等方面不断探索、持续发力,做深做足酒驾醉驾以案促改“全篇文章”。
“酒驾醉驾的划分标准是什么?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会受到什么处分?”
为强化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的警示教育,该县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驾醉驾问题进行通报曝光,并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干部职工大会、机关党支部会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让每名党员、公职人员都参与其中,实现“用案中人警醒身边人”全覆盖。
为突出问题导向,该县纪委监委坚持“靶向整治”,着力在“改”上下功夫、见实效。全面剖析酒驾醉驾问题产生的深层原因,找准制度漏洞和监管盲点,对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及其背后“四风”问题突出的乡镇(街道)和单位实行典型案件“一案一建议一督改”跟踪督促机制,通过约谈提醒、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方式,限期整改,专项整治,并跟踪督促开展“回头看”。
“反面典型给我们实实在在敲响了警钟。我们充分吸取典型案例教训,主动找差距、对标杆、抓整改,并及时完善制度、堵塞漏洞。”该县河口镇纪委书记说道。
紧盯节假日关键节点,该县纪委监委在各节假日期间成立督查小组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治理,要求督查做到“五查清”“三监督”,即查清饮酒原因、查清参与人员、查清饮酒场所、查清费用来源、查清是否使用公车,监督是否存在执纪、执法、司法人员包庇袒护的情况,监督是否存在领导干部说情抹案的情况,监督是否存在日常教育缺失、疏于监督管理等问题。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还充分发挥联查联动机制作用,与司法机关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商请公安机关加大对党员、公职人员涉及酒驾醉驾问题线索进行筛查,建立台账定期移送,推动纪法协同严肃查处专项整治。
据统计,去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查办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51件5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1人。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全县党员、公职人员必须严守这一行为底线,做好表率。一旦发现酒驾醉驾必须严肃查处,还要深挖背后的腐败问题,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形成强力震慑,树立新风正气。”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严叶聃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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