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制定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办法

来源于: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发布时间:2022-03-14 10:55:36

编辑:龙治宇

为提高审查调查工作质量,守牢办案安全防线,近日,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制定出台《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办法(试行)》,从严从细规范工作流程,每月通报审查调查工作辨析情况,推进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规范化、正规化。

明确安全责任。《办法》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分工责任制,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副组长、审查调查部门和审查调查组、审理室和审理人员、安全员等安全责任进行了细化明确,压实安全责任,构建起安全责任分层分级、分工负责、齐抓严防的工作模式。

细化措施办法。《办法》进一步明晰了纪检监察职责边界和措施使用规范,对“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重大事项报告、文书手续以及权利义务告知等事项作出具体要求,规范了问题线索受理、初核、立案查处、案件审理等执纪审查各环节,保障监督执纪审查调查的每个环节规范安全运行。

定期复盘辨析。案件审理室严格落实案件监督管理职责,在对每一起案件严格审核审理的基础上,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实行审查调查工作辨析情况通报制度。每月通报审查调查基本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和要求,督促办案部门压实安全责任,严格规范执纪办案,坚决落实办案纪律和保密要求,严防跑风漏气、相互打听案情或者干预过问说情等情况,力争把每一起案件办成经得起检验的铁案。

《办法》出台施行后,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先后开展安全检查4次,重点检查走读式谈话“前、中、后”的程序和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找准审查调查安全薄弱环节,发现安全隐患2个,均及时督促纠正整改,严防安全事故发生。(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詹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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