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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甸: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来源于:寻甸县

发布时间:2022-03-14 09:55:33

编辑:寻甸—凡玉莹

近日,寻甸县纪委监委结合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实际推选省级阳光监督员,在探索“谁来监督纪委监委”课题中迈出重要一步。

“‘谁来监督纪委监委’一直以来都是社会各界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我们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必须不断完善自我监督机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说道。

据悉,该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本次省级阳光监督员推选工作,亲自安排部署。该县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拟定两套推选方案向班子成员征求意见,并结合意见建议,确定最终方案。15家县直单位、16个乡镇(街道)根据人员结构要求推荐了45名阳光监督员人选。

“此次阳光监督员人选从全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民主党派成员、新闻宣传工作者、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中推选,覆盖面广、专业性强、经验丰富,在发现问题上具有绝对的优势。”该县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负责人介绍道。

经征求重要单位部门意见建议及县纪委常委会研究讨论,该县纪委监委按照在职在编人员15%的比例确定推荐了15名省级阳光监督员,并在推荐谈话中要求各监督员要切实发挥社情民意“直通车”、服务决策“智囊团”、促进落实“助推器”的作用,针对身边干部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聚焦纪检监察干部的行为表现,及时发现反映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及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与内部监督相互补充,堵住监督漏洞,严防“灯下黑”。

“严禁不讲政治、结党营私、阳奉阴违;严禁欺瞒组织、跑官要官、该报不报;严禁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脱离群众……”

在确定推荐人选后,该县纪委监委邀请15名省级阳光监督员拟推荐人选参加座谈会,再次传达《关于建立全省纪检监察阳光监督员队伍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解读《云南省纪检监察干部“十严禁”规定》,详细讲解阳光监督员的职能职责和担任要求,并现场征求意见,消除阳光监督员的工作疑虑,为阳光监督员充分履职奠定基础。

被推荐的阳光监督员纷纷表示,将充分发挥自身的行业优势、人脉优势、专业优势,推动形成各方监督优势互补、协调贯通的良好局面,同时“引”好风向标,主动积极向媒体、向群众传递纪检监察“好声音”,讲好“清廉寻甸”新故事,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树立新风尚。

下一步,寻甸县阳光监督员将充分发挥“阳光”之力,做到“能”监督、“会”监督、“善”监督、“敢”监督,紧盯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和重要人员,让“探头”显灵、监督“带电”,常为纪检监察干部“扯扯袖子”“咬咬耳朵”“打打疫苗”,促进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正确履职,秉公用权,为全县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营造良好环境。(严叶聃睿、李永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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