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给村里多增加点收入,就忽视了制度的刚性,同意时任村干部曾某某的提议,好心办了坏事。这件事教训深刻,今后我们将引以为戒,落实惠民政策既不能缩水走样,更不能擅自做主,才能切实保障国家和群众的合法权益......”石林县圭山镇糯黑村相关小组干部在接受提醒谈话时,懊悔不已。
事情还得从一张蹊跷的进账单说起。2021年下半年,石林县开展十三届县委第一轮巡察,圭山镇糯黑村党总支被列入巡察对象。在查阅财务凭证时,一张金额为13730元的集体户综合直补单据引起了巡察人员的注意。
“种粮补贴的补贴对象是拥有耕地承包权的村民,资金应该兑付给农户,而这笔综合直补却存到了村小组集体账户内。”巡察人员将发现的情况报告给了组长。
“有没有虚报冒领种粮补贴?”
“会不会以村民的名义,套取种粮补贴后又存入村集体账户?”
……
巡察组对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后,决定走访村干部。该笔进账单是在曾某某任期内产生的,虽已离职,巡察组还是决定从曾某某入手开展核查。
“曾组长,我们是县委第一巡察组的工作人员,你多年担任村干部,村民反映较突出的问题有哪些?”
“反映最多的就是村内石板路的破损和修复问题。”
“种粮补贴资金村里一般怎么管理?”
“这个国家有规定,都是按照农户种粮面积进行补贴和兑现,通过‘一折通’直接打到农户存折里。”
一番寒暄过后,巡察组话锋一转。“村里是否存在集体领取种粮补贴的情况?”
“有的。这个情况有点特殊,我们村有1户姓毕的农户,原来有3口人,但3人先后死亡,到2014年这户人家就消亡了。3人的土地由村小组管理,后来又租给其他村民耕种。租地耕种的村民对这些土地并没有承包权,种粮补贴兑付给他们并不合规,所以我们就将补贴的资金交由村小组统一管理使用。”
“这些土地每年有2000多元的补贴,因为当时我在村里任职,补贴资金就以我妻子毕某某的名字领取,之后把钱存到村小组集体账户上”曾某某爽快地答道。
以毕某某名字领取的种粮补贴资金是多少?有没有全部存入村小组账户内?跟现金进账单上的金额是否相符?为了尽快弄清问题,巡察组带着这一系列问题马不停蹄地赶到镇财政所查阅相关资料。
“种粮补贴现在已改称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每年按照各农户种粮面积直接兑付到‘一折通’账户。”财政所工作人员介绍道。资料显示,2015年至2019年间,确实有1个账户使用毕某某的身份证号码进行登记、公示和领取种粮补贴,补贴资金共计13730元。查询毕某某的“一折通”明细显示,2019年7月10日该账户取现13730元,同日以“集体户综合直补”账目存入小组集体账户。
农户家的情况特殊,但处理问题不能搞“特殊”。问题查清后,巡察组将该问题移交圭山镇党委进行整改,对涉及的13730元资金收缴存入国库。圭山镇党委督促镇财政所全面清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兑付方面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全面系统的整改。鉴于曾某某属非党村干部,目前已离职,且主动配合问题核实,个人也未使用该笔资金,相关部门对他进行了教育。镇纪委对涉及的相关责任人给予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督促其进一步规范管理使用村集体资金。(石林县纪委监委 金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