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嵩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嵩明县监察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2-02-24 10:08    发布来源: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弘扬伟大建党精神  汲取百年奋进力量

为迈向新征程建功新时代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嵩明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嵩明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二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县第十三次党代会、县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21年工作,安排部署2022年任务。刚才,县委书记陈伟同志作了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忠实履行纪检监察机关职责使命,不断推动新时代嵩明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提供坚强保障。

一、 践行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嵩明纪检监察工作在新征程上实现新作为、展现新气象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我们党成立100周年。在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于担当、奋发作为,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持续巩固嵩明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嵩明新篇章,描绘好新时代嵩明改革发展新画卷提供了坚强的保障。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践行“两个维护”坚定不移

从思想上讲政治强基固本。组织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9次、专题研讨2次、讲授专题党课6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通过全面、深入、常态化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把准方向、明辨是非。以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为基础,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中汲取智慧力量,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从行动上讲政治实干出彩。把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融入到纪检监察实际工作中,在干实事、出实绩中体现政治担当。聚焦中心工作,让监督检查紧跟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全年围绕疫情防控、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粮食购销领域等重点开展监督检查共计23次,发现问题787个,移交党委(组)整改717个,切实增强了政治监督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从纪律上讲政治守住底线。始终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首先从政治纪律查起,紧盯“七个有之”问题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两面人”,全年共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1件1人,查处违反组织纪律案件7件7人。落实“十严禁”要求,加强县镇村(社区)换届纪律监督,办理反映换届选举信访件45件,查处违反换届纪律案件1件2人,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回复党风廉政意见202批9651人次,建议取消资格3人。

(二)持续深化“三不”一体,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

严查快处,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扎实做好审查调查工作,突出重点削减存量、零容忍遏制增量,持续清除“常量”、定点清除“变量”。共受理问题线索251件,立案150件,处分党员和公职人员161人;运用各项审查调查措施1659次;留置6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8人,挽回经济损失1239.19万元。完成对潜逃21年的“天网行动”对象张成洪的追逃追赃工作,严肃查处了吴学能、龙丽娟等一批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

细查密补,扎紧“不能腐”的笼子。针对典型案件“解剖麻雀”、注重把办案与堵塞制度漏洞、强化监督监管结合起来,精准发现个案背后的深层次问题,着力发现管理漏洞、制度空隙、监督盲区,综合运用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等,推动重点领域形成合理分解权力、科学配置权力、严格划分职责权限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用制度理性约束权力任性。共向相关单位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16份,督促整改问题33个,督促建章立制18个,持续做深做细以案促改、以案促治。

以学促教,筑牢“不想腐”的堤坝。制定《关于深化对杨相来案“以案促改”工作持续修复净化嵩明政治生态的实施方案》,组织全县各单位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308场次,7992人参与。开展“知纪明规懂法”教育活动109场次,2794人参与。推进“清廉嵩明”建设,组织全县各单位开展家风教育活动139场次,4186人参与。组建“嵩清泽明讲师团”,深入10余家单位开展宣讲,覆盖超900名党员干部职工。通过“一微一网”转载发布典型案例26期30篇,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党员、公职人员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14期17人。组织2批80余人旁听法院公开审理职务犯罪案件,组织全县58家单位6000余名党员干部观看《清流毒——云南在行动》《开尔行贿记》等警示教育片。对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进行“改版升级”,组织29家单位1600余人进行参观。

(三)铿锵有力纠治“四风”,政治生态持续向善向好

常态监督,加大惩治力度。紧盯重要时间节点、易发多发老问题和隐形变异新动向,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释放出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的清晰信号。全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6起8人,通报6起8人;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件2人。将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嵩明反馈问题纳入派驻机构日常监督范围,强化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压实整改责任、加强日常监督,着力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

瞄准问题,把握纠治准度。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全县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严查享乐、奢靡问题,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62个责任单位3226名党员干部针对公务接待、公款报销餐费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所有党员干部作出零报告承诺,查处违规公款吃喝问题37个,谈话提醒16人。

严管厚爱,体现纪法温度。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严格区分“为公”与“谋私”,对干部在干事创业中出现的问题客观看待,处理好惩处和保护的关系,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统筹运用教育、帮扶措施对70名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了解掌握受处分人员思想、工作、生活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和激励帮扶工作。进一步落实澄清保护机制,通过书面澄清、会议澄清等方式,为27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及时澄清正名,最大限度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正能量。

(四)着力解决民生问题,群众满意度稳步提升

凝聚合力,信访问题治理到位。把群众期盼作为工作的发力点,制定印发《中共嵩明县纪委嵩明县监委关于开展基层检举控告类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推动落实社区协商机制,督促村级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信访举报量和检举控告量双下降,全县信访举报总量796件,较去年同期减少93件,同比下降10.46%;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总量361件,较去年同期减少218件,同比下降37.65%。县纪委常委带头下沉一线督促推进信访包案工作,推动15起困扰群众多年的难题得到解决,引发了人民群众对正风反腐的强烈共鸣,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持续履责,两大战略衔接到位。持续加强对各项惠民富民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巩固“四个不摘”政策成果,督促各级各部门做深做实脱贫攻坚“后半篇文章”,紧盯乡村振兴领域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项目和环节,严肃查处借扶贫项目、扶贫工程啃食群众利益等问题,有效消除影响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实现平稳过渡的“拦路虎”“绊脚石”。共查处脱贫攻坚问题及问题线索17件,党纪政务处分2人,问责5人,通报4批17人。

紧盯对象,违纪问题处置到位。制定印发《关于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聚焦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生态环保等方面突出问题,分阶段、分领域、分重点开展专项检查。共处理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线索53件,处置92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0人,问责3人,通报2批4人。监督保障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开展,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5件,立案1件1人。协同做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收到政法干警问题线索50件,立案审查调查15人。

(五)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权力运行更加规范有序

锁定“重点”,聚焦责任落实。切实履行协助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职责,加强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协助县委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对2020年考核评定为“基本合格”的5家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各级党组织坚决扛稳抓牢管党治党主体责任。针对省委对滇中新区和昆明市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反馈的问题,制定14条整改措施,目前已取得阶段性实效,并长期坚持。对照昆明市对嵩明县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基本合格单位反馈的9个问题及“七个一”整改要求,围绕三个方面制定29项整改措施开展整治,并在2021年度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被评为优秀档次。

擦亮“探头”,聚焦风险防控。制定62张《廉政风险防控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排查班子成员廉政风险点1116个,制定操作性强的防控措施1624条。制定《关于县纪委县监委对同级党委“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方案》,以“四制四责”为抓手,推进同级监督规范化、具体化、常态化。向县委政府班子成员印发《嵩明县党政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谈心谈话记录本》,督促“一把手”及领导班子全面落实“一岗双责”,针对6名县委委员分管部门工作情况,发放8张黄色工作提示卡、3张橙色谈话明示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创新“花样”,聚焦权力运行。围绕督促县委主体责任落实细化监督内容,紧盯权力运行的“关键点”、廉政风险易发多发的“薄弱点”创新监督举措。聚焦群众普遍关注和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采取“室组地联动”的监督机制,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和镇(街道)纪(工)委从“单打独斗”转为“攥指成拳”。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烦心事、揪心事,采取直查直办、专项监督、专项整治等方式,对集体“三资”、扶贫资金投入、扶贫项目工程达到一定规模的村(社区)进行“提级监督”,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六)发挥巡察利剑作用,震慑遏制效果显著增强

抓好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完善反馈、配合协作、日常监督、整改销号机制等8个方面12项制度,进一步促进巡察工作规范化。制定《巡察公开工作指南》,细化巡察机构和被巡察党组织在进驻、反馈、整改三个环节工作要求,抓实巡察信息公开,不断提高工作影响力和辨识度。

抓好统筹谋划,明确工作目标。全面总结十二届县委巡察工作经验,突出全面贯彻巡视巡察工作方针,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生命线,坚守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根本目标,把巡察融入“三不”一体推进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利剑作用,研究制定《中共嵩明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21-2025)》,科学安排、统筹推进对全县60个县管单位和78个村(社区)党组织,以及教育、卫生两个系统和国有平台公司全覆盖巡察。  

抓好巡察质量,注重工作实效。对镇(街道)、园区、县直单位、村(社区)135个党组织巡察全覆盖,圆满完成十二届县委巡察工作,发现问题2658个,移交问题线索256件281人,立案52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十三届县委巡察工作高质量开局,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开展医疗卫生系统和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发现问题593个,移交问题线索15件11人,清退各种违规资金207.8272万元。约谈被巡察单位“一把手”12人次,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巡促责;推动被巡察单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834项,规范权力依规运行,以巡促建;梳理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向职能部门发出巡察建议书26份,完善治理体系,以巡促治。

(七)塑形铸魂锻造铁军,干部综合能力大幅提高

强化业务培训,增强履职能力。坚持把做实做细全员培训作为工作重点,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弱什么强什么”的原则,围绕年度重点工作和纪检监察主责主业因人施教。针对存在的履职能力短板和弱项,采取跟班学习、以干代训、专题培训、一对一传帮带等形式,精心筛选业务骨干和“行家里手”登台讲业务、谈经验、答疑解惑。先后组织开展政治理论、案例教学等专题培训12次,学思践悟14次,评选出“业务标兵”18名。

强化制度建设,提高工作水平。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法实施条例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盘点梳理机关内控制度,出台案件质量评查、“镇案县审”工作暂行办法等规定,修订完善公文办理、督查督办、保密管理等实施细则,健全重大事项报告和请假报备制度,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

强化监督约束,夯实廉政之基。深刻汲取倪富康违纪违法案件教训,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中开展“锻造三个铁军”主题行动,对114名纪检监察干部建立“廉政档案”,运用大数据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政干部代表、企业代表、基层干部和群众中择优聘请10名特约监察员,进一步拓宽外部监督渠道。全年开展各类会风会纪督查90余次,不定时开展日常纪律作风监督检查20余次,批评教育4人并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进行通报,提醒谈话16人(次);受理纪检监察干部信访举报件11件,提醒谈话2人,诫勉谈话1人。

二、 把握时代脉搏,激发革命斗志,不断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年来,在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县各级党组织的高度重视和共同努力下,在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和广泛参与下,嵩明政治生态进一步修复净化,党风政风持续好转,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的战略成果,人民群众在反腐败斗争中不断深化对公平正义的感受,纪检监察工作正朝着高质量发展的目标稳步推进。在看到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正风反腐依然任重道远,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不断深化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思想认识,在工作实践中把握规律,在自我革命中激发斗志,让纪检监察工作坚持政治性、体现人民性、彰显时代性、富于创造性。

一是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始终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航导向,牢牢把握“两个维护”首要任务,坚守政治监督根本定位,切实把“两个维护”贯穿到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紧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切实做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精准有力开展政治监督,及时发现并督促校准政治偏差,严肃查处损害“两个维护”影响政治安全的行为,精准识别和清除“两面人”,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与党中央上下同心、步调一致,坚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以有力的行动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

二是始终坚持与时俱进,为宜居宜业新城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障。2022年,是嵩明推进由“县”向“城”转型、加快宜居宜业新城建设的关键之年,需要广大党员干部实干苦干、奋力拼搏。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宜居宜业新城建设”的发展目标,进一步探索“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新时代路径,把监督工作与嵩明新阶段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融合起来,把一体推进“三不”与净化政治生态、优化发展环境、激发担当作为结合起来,既要坚持以纪法思维正风肃纪反腐,又要深刻认识到纪法背后有情有理有温度,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坚决整治不担当、不作为、不负责等问题,最大限度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三是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纪检监察工作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同人民群众想在一起、干在一起,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针对涉粮问题、医保领域、惠民富民等一系列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开展专项整治,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明显提升,但是高压态势下一些人仍然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一些重点领域腐败问题仍然易发多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瘤疾还未根除,“四风”问题树倒根存,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必须始终坚守人民立场、践行群众路线、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一个领域一个领域清理,一个行业一个行业巩固,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持续抓好,久久为功,积小胜为大胜,持续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强烈期盼。

四是始终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推动嵩明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正人者先正己,律己者方能律人。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着监督执纪、反腐倡廉的光荣使命,必须坚决做到“六带头六严禁六表率”,持续提升政治能力、业务本领和作风形象。但是从纪检监察工作实践来看,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作风不正、思想不纯,“八小时”外生活自律不严,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有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不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树得不牢;有的日常监督办法不多、效果不明显,不会监督、不善监督、不敢监督。我们要高度重视存在的问题,以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监察官法、监察法实施条例为抓手,不断健全符合纪检监察工作规律的组织制度、运作方式、审批程序和工作流程,持续推进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呵护好维护好纪检监察干部铁军的“荣誉称号”。

三、 高扬思想之旗,凝聚奋进之力,坚定不移推进2022年纪检监察工作向纵深发展

2022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自觉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永葆自我革命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定不移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努力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坚定不移忠诚拥护“两个确立”,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细落实

聚焦“两个确立”强化政治建设。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坚决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建立健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的有效机制,推动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督促党员干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监督执纪问责首先从政治上看,围绕执行制度、落实决策、履行责任、行使权力情况强化政治监督,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问题,在党员干部中树立起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的意识。

突出政治监督落实政治要求。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强化监督,围绕把握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以及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坚决防范和纠正违背新发展理念、打折扣、搞变通等行为,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同党中央对标对表。精准跟进国际国内疫情发展变化、本地中高风险地区调整情况及相关病例行动轨迹,及时调整阶段性监督重点,扛牢常态化疫情防控监督重大政治责任。

紧盯“关键少数”净化政治生态。聚焦“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坚持和完善嵩明县党政正职监督办法,细化贯彻中央《关于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和省委实施办法、昆明市党政“一把手”监督办法的措施,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机制。坚持开展下级党政主要领导向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工作,做实上级纪委书记同下级党委班子成员集体谈话、上一级纪委书记定期与下一级党委书记谈话制度。探索纪委书记定期将同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践行“两个维护”、落实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等情况向上级纪委报告,强化对同级党委和下级党组织的监督,使监督和被监督成为自觉。

(二)持之以恒推进“三不”贯通融合,推动全面从严

治党向纵深发展

以坚如磐石的决心惩治腐败。聚焦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及时发现解决“七个有之”问题。紧盯大发展大建设中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腐败问题,持续深化医疗、政法、粮食购销等领域反腐败工作,确保底线常在、“后墙”不松。保持对“腐蚀”“围猎”的警觉,高度关注、着力防范年轻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从严精准打击行贿人,持续构建权威高效的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

以精品意识提升案件质量。建立和完善县纪委常委会议、审查调查专题会议以及专案组全体成员会议三级决策机制,强化对审查调查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督促各审查调查部门每季度上报线索处置和审查调查情况。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及时约谈提醒,年内实现派驻机构自办案件全覆盖。健全完善协作审查机制,整合人员力量,实现资源互通,降低办案成本,提高办案效率。全面梳理排查问题线索和在办案件情况。严格按照四类方式明确处置方式、时限,加快办理工作进度。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办案,严密风险防控与过程管控,健全责任追溯机制,实行“一案双查”与终身追责。强化审理部门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责,探索运用“错题本”形式进行业务解析,每季度总结常见问题,明确办案规范,提升案件办理质量。持续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案例复盘辨析,对全县近年来申诉复查案件进行大起底,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检验。严格落实办案安全制度,压实安全责任,坚决守住不发生安全事故的底线。

以绣花功夫做好“后半篇文章”。将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作为“三不”一体推进的重要抓手,健全办案和治理相互贯通的工作机制,推动完善行政审批、粮食购销、生态环保、教育医疗等领域监督机制,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果。规范并充分用好纪检监察建议,建立跟踪、反馈等机制,适时开展调研监督,确保整改效果。积极探索“三不”一体推进的有效载体、具体办法,督促案发单位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选取典型案件编写警示录、拍摄专题片,年内完成嵩明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党员干部纪律教育基地改造,常态化开展基层党风廉政示范品牌创建活动,打造一批特色鲜明、有较大影响力的廉洁文化示范点,涵养清正廉洁价值理念。

(三)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深化整治顽瘴痼疾。综合运用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手段精准监督,对“四风”问题线索深挖细查、优先处置、不留情面,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突出重点纠治,深刻剖析一个阶段、一些领域普遍发生的“四风”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坚决防止不良风气滋生蔓延。深化治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健全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巩固拓展治理文山会海、优化改进督查检查考核等成果,让基层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抓落实。

营造干事创业环境。深入整治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庸、懒、散、慢”作风顽疾,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推动各级党员干部弘扬真抓实干好作风,树牢“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工作落实。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健全澄清保护机制,真容错敢纠错、讲政策给出路,鼓励各级干部秉公用权、改革创新、担当作为,大力营造干事创业良好环境。

净化不良社会风气。以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为契机,教育督促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严格家风家教,厉行勤俭节约,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持续向上向善。监督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把政商交往情况纳入政治生态分析评估重要内容,推动相关主管部门强化中介机构、行业协会监管,坚决查纠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防止权力对市场的不当干预,着力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亲清政商关系。

(四)用情用力维护群众利益,以正风肃纪反腐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集中整治“急难愁盼怨”问题。树牢“人民至上”理念,持续对乡村振兴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委政府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确保工作不留空挡、政策不留空白。督促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暗箱操作、权钱交易等问题。健全线索管理、深挖彻查、以案促改、监督防范机制,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常态化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深化源头治理。巩固为群众办实事成果,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推动解决好烂尾楼、办证难等群众“急难愁盼怨”问题。深入推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严肃查处啃食群众利益的“微腐败”、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推动各项惠民富民、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地落实,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持续提升监督规范化水平。推进镇(街道)纪检监察监督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建设,是加强基层公权力监督、高质量建设清廉嵩明的有力举措,必须因地制宜探索符合实际的基层监督工作路径,强化对基层小微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指导督促各镇(街道)制定规范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推动建立提级监督长效机制,加大对基层干部和公职人员用权监督约束力度,有效遏制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的发生。健全群众参与监督机制,大力推进村(社区)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规范“一事一议”程序,充分发挥党员议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等组织作用,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确保公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使基层监督形成常态、保持长效。

有效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深入践行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领导包案下访、提级办理、交叉办信等举措,持续完善“信、访、电、网”立体受理体系,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同志要带头接访,对群众常年反映、重复次数多、久拖不决的典型问题,进行交办督办,加强与信访举报人的沟通,及时反馈办理结果。加强对检举控告人的保密工作,用实际行动提倡实名检举控告和鼓励群众客观真实、依法有序反映问题。强化内部制约和监督,让群众身边难事有人管、疾苦有人帮、反映问题有人查,切实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

(五)做实做细监督“第一职责”,全面提升治理效能

促进各类监督深度贯通融合。强化统筹理念和系统思维,不断健全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制度机制,推动“四项监督”在决策部署指挥、资源力量整合、措施手段运用上更加协同,促进监督全覆盖从有形向有效转变。探索建立党风政风监督室、纪检监察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会商会办、定期评估、联动落实、“单元制”等监督机制。探索实践党内监督与其他外部监督贯通协调方式,围绕政治监督、作风建设、审查调查、以案促改等任务强化协作配合,形成有序衔接、环环相扣的监督闭环。充分发挥协助引导推动功能,在党内监督主导下,综合运用专项检查、专项整治、列席会议、听取汇报、情况通报、廉政档案、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促进监督更好融入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单位治理。

精准有效做深做实日常监督。综合运用谈话函询、检查抽查、列席民主生活会、受理信访举报等方式,完善和运用好靶向监督、“蹲点式”调研、“体验式”监督等做法,加大谈话函询抽查复核力度,推行“同志式走心式”谈话,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强化约束氛围,提升监督效果。持续在加强近距离、常态化、可视化上下功夫,在新方式、新表达上求探索,积极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新技术手段,构建“四项监督”数据一体化综合分析运用平台,打破信息壁垒,开辟监督的新途径,拓展监督方式、前移监督关口、培植监督常态,推动咬耳扯袖常态化、跟踪回访经常化、关心关爱具体化。

淬炼巡察利剑深化政治监督。擦亮巡察“利剑”,发挥政治巡察“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推进巡视巡察上下联动,聚焦政治问题和政治偏差,重点检查落实“十四五”规划、贯彻新发展理念、执行换届纪律等情况,推动“两个维护”落到实处。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反馈会上要首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指示精神,压实党委(党组)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以及整改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建立健全巡察整改促进机制、评估机制,强化对巡视巡察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动态掌握整改进展情况,查找整改薄弱环节,以强有力的监督压实党委(党组)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严肃追责问责,公开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建立健全巡察工作质量考核评价和巡察交办事项督办等机制,推进巡视巡察整改落地和成果运用,实现多部门整改督查协同,推进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高标准打造市级村(社区)巡察整改示范点。加强巡察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巡察干部。

(六)锲而不舍加强自身建设,锤炼忠诚干净担当铁军

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县纪委常委会带头加强自身政治建设,从自己做起、从班子严起,带头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引导干部从党的百年奋斗经验中寻根塑魂,自觉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更加持续、自觉地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加持续、自觉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对云南工作的重要要求,更加持续、自觉地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形成坚定的自觉行为,在践行“两个维护”中走在前、做表率,建设政治过硬的模范机关。

锤炼综合业务能力。加强干部能力建设,自觉对标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新要求,通过教育培训和实践历练,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养,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监察法、监察官法和监察法实施条例等党纪法规学习活动,做到有考评、有排名、有成效。加强纪法训练和实战锻炼,推进案例复盘辨析常态化制度化,实现教、学、训、战一体。分批分类统筹安排年轻干部到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一线实践锻炼,切实提升核心工作能力,练好履职的基本功,培育一批监督执纪办案“复合型”人才。探索出台县纪委县监委干部调研工作办法,建立健全干部积分评价制度和新入职干部跟踪管理工作体系,深化“选育用管”效能。推动落实监察官等级管理办法,稳妥有序组织开展监察官等级确定工作。多举措关心关爱纪检监察干部,健全澄清正名机制,为纪检监察干部减压力、增动力、添活力。

铸就忠诚政治品格。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天然的“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不具有天生的免疫力。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执纪者必须遵守更严格的纪律要求,监督者必须受到更严格的监督。不断健全内部权力运行机制和监督管理制约体系,规范高效干净用好执纪执法权。落实纪检监察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实机关党建,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层层压实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责任。制定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活动监督管理办法和行为规范,开展全覆盖廉政家访,发挥特约监察员作用,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坚决防止家人、亲属利用纪检监察干部影响力谋取私利,持续整治“灯下黑”,决不让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腐蚀生锈,以铁一般的纪律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同志们,面对复杂形势、繁重任务,务必更加自觉地把高质量发展作为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主题,持续推进理念创新、机制创新、方法创新,以建设“清廉嵩明”为目标,以实施“四项行动”为抓手,以重点突破带动工作整体提升。实施“优化发展环境护航行动”,围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强化权力监督,紧盯企业反映强烈、群众反映集中、社会普遍关注的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着力解决各级干部思想作风、精神状态方面的问题,着力解决制约经济发展的人为因素,打通影响公平竞争、削减市场活力的痛点、堵点、难点。实施“治理行业乱象雷霆行动”,针对政法系统、国有企业、医疗卫生、粮食购销等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一域一策,系统治理、集中整肃,督促行业领域职能部门担负起行业治理主体责任,发挥“室组地”工作机制作用,加大跟踪督办力度,推动问题整改同建章立制并行,治标向标本兼治迈进。实施“维护民生民利春雨行动”,认真梳理分析近年来巡察、审计监督、作风整治、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信访举报反映强烈、突出的问题,聚焦群众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小切口”精准介入,大力度靶向纠治,一件一件推动解决,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正风肃纪就在身边、纪检监察就在身边。实施“纪检监察尖兵淬火行动”,围绕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大局,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大力弘扬“勤快严实精细廉”作风,提升“案无积卷、事不过夜”执行力,“马上就办、办就办好”落实力,“人无我有、人有我优”创新力,培育一批站位高、眼界宽、有情怀、业务精、能攻坚的纪检监察“尖兵”。各镇(街道)纪(工)委、园区纪工委也要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创造性探索实践一系列工作抓手,以反腐败斗争释放的政治“红利”有力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成色和“辨识度”。

同志们,新起点开启新篇章,新征程呼唤新担当。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更加振奋的精神状态、坚如磐石的意志品质、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把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推向深入,有力保障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