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宜良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宜良县监察委员会

在中国共产党宜良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2-02-17 16:19    发布来源: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强化政治监督 精准执纪执法

以强有力的监督护航宜良高质量发展

—在中国共产党宜良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2年1月30日)

闫国勋

各位委员、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宜良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二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市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的决策部署,总结2021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2年任务。县委常委会议专题学习了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审议了《工作报告》,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刚才,中政书记作了讲话,对新时代新阶段推动我县全面从严治党走上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轨道作出重要战略部署,是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指南。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 2021年工作回顾

2021年,在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定稳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巩固放大政治生态正气充盈、向上向善的效果。

(一)忠诚践行“两个维护”政治责任,政治监督坚强有力

学思践悟锚定政治方向。持续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纪检监察工作职能职责抓好落实。县纪委常委会共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4次,组织专题研讨8次,开展专题党课13次,完成党组织及党员个人“我为群众办实事”事项194项。明确工作定位,经常对标对表,围绕省市警示教育召开专题研讨会2次;持续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处分决定自查工作,及时纠正问题。制定《宜良县纪委县监委2021年度重要事项监督清单及工作计划》,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坚定,有境界、有使命、有责任地开展工作,把“两个维护”贯穿于监督执纪执法全过程。

助推服务保障中心大局。带头捍卫“两个确立”,自觉践行“两个维护”,牢记“国之大者”,强化政治监督,确保政令畅通。护航疫情防控,运用第一种形态谈话9人次,通报曝光4起13人。抓实省委省政府昆明现场办公会精神落实,紧盯宜良县44个具体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情况,已完成17个,27个持续跟进监督中。严肃换届纪律监督,督促各级党委(党组)62名领导干部签订换届纪律承诺书,发现并督促立行立改问题38个,回复党风廉政意见5510人次,开展干部任前集体谈话3期210人次,协助县委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做到“两个维护”。

(二)常抓不懈纠“四风”树新风,清风正气激扬充盈

重拳纠治顽瘴痼疾。坚决对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脱离实际、“责任甩锅”等问题开展监督执纪问责,树立鲜明实干导向。坚持把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与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突出问题相结合,推动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今年以来,全县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1个,批评教育和处理20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3起7人。

全面防止反弹回潮。紧盯重要节点、重点领域,加强对餐饮浪费行为监督检查,重点解决公款吃喝、机关食堂浪费等问题,防止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推动形成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今年以来,全县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1起,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12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人。全县33名县处级领导、3312名干部、5569名企事业单位人员及村(社区)干部开展违规吃喝问题自检自查。

长效推进作风建设。坚持失责必问,实施精准问责,全县共办理问责事项6件,问责党员领导干部13人、村党组负责人1人,发出通报4期13人。持续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在昆明市率先开展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查处诬告陷害1件1人;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容错纠错和澄清正名的工作措施》,为43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奖励实名检举控告2件2人。

(三)对标对表开展政治巡察,利剑作用充分彰显

高位谋划巡察全面覆盖。十四届县委高位统筹巡察工作,深化运用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巡察“回头看”等多元巡察模式,构建科学、严密、有效监督网。县委常委会研究部署巡察任务10次,县委书记专题会听取巡察情况汇报3次,全年组织开展4轮巡察,组建12个巡察组,对11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7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共发现各类问题537个、问题线索22件。同时,精心开展专项巡察,服务中心工作,组织开展涉粮问题、社会保险资金和县属国资监管企业专项巡察,发现各类突出问题106个、问题线索6件。按要求开展市县公安系统上下联动统合巡察,配合市委巡察组做好工业园区巡察工作。

着力深化巡察成果运用。把整改监督纳入日常监督重要内容,初步构建以“两个办法”“一个意见”为统领,“三项机制”为支撑的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体系,以制度化、规范化推动问题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目前,上一届县委巡察反馈的250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清退违规发放奖金、补贴380余万元,立案67人,党纪政务处分61人。

(四)强化责任齐抓共管,监督执纪执法精准有力

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坚决落实县委决策部署,主动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工作,通过责任清单、工作约谈、述责述廉、政治巡察等工作组合拳,层层压实主体责任。2021年向县委常委会专题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次,对2020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的4家单位领导开展集体诫勉谈话,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的23名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制发《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监督责任清单》,健全完善全链条、闭环式的责任落实体系,推动形成反腐倡廉的强大合力。

强化“一把手”的全方位监督。坚持监督关口前移,通过走访、座谈、信访等方式,深入了解全县各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在践行“两个维护”、执行“三重一大”等方面的情况,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约谈领导班子成员、重点岗位人员22人次,对下级党组织“一把手”开展谈心谈话20人次,及时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系统,采集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信息,深入研判责任单位廉情信息和个人廉政情况,列出问题清单,为监督执纪问责提供第一手资料。

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统筹运用党性教育、政策感召、纪法威慑,做到纪法情理融合,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教育挽救了一批干部。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77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谈话函询、提醒批评123人次,占总人次的44.4%,同比减少36.9%;运用第二种形态给予轻处分、组织调整79人次,占28.5%,同比增长11.3%;运用第三种形态给予重处分、职务调整46人次,占16.6%,同比减少2.1%;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严重违纪违法29人次,占10.5%,同比减少17.1%,其中涉嫌职务犯罪、移送检察机关12人次,因其他犯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43人次。

(五)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基层治理成效显著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开展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同频共振,深化监督执纪问责。2021年以来,全县共排查扶贫领域五项机制问题线索97个,责任提醒谈话132人,纠错诫勉谈话1人,党纪政务处分4人,通报曝光1期2人。夯实基层基础,健全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县级领导联系服务群众制度,严格村级事务管理,完善农廉建设体系,扎紧制度笼子,规范村权运行,查处典型案例14件14人。

专项整治民生领域问题。制发《关于深入开展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实施方案》,聚焦乡村振兴、教育、生态环保、“烂尾楼”清理、粮食购销腐败等13个重点领域,深化拓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2021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38个,立案32件,办结18件,正在办理14件,给予处分18人。其中,督促追缴违规领取养老金95.53万元,有效维护基金安全;持续推动全县4个“烂尾楼”制定“一楼一方案”“一楼一册”,已盘活3个,通报问责审批监管把关不严的领导干部1件1人。

持续夯实教育整顿成果。紧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组建2个教育整顿“单元制”监督检查组,督促压实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各成员单位承担起协同责任,全面开展问题线索精准清理起底。2021年以来,共收到各政法部门自查问题125件,被查问题2件,办结126件。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对12个涉黑涉恶团伙的线索、案件进行复盘倒查,对参与涉黑涉恶团伙犯罪的3名党员给予党纪处分。

(六)系统施治标本兼治,“三不”一体优势叠加

高压反腐强震慑。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查,保持反对和惩治腐败的强大力量常在。2021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532件,处置问题线索214件,立案148件170人,结案132件,采取组织措施8人,处分138人,采取留置措施8人,移送检察机关12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1763.79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接受信访举报件上升43%,立案上升24.4%,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持续释放,“不敢腐”的强大震慑有效显现。

以案促改提效能。坚持协同发力、标本兼治,扎实做好以案促改“后半篇文章”。对受处分人员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自查2019年以来28家单位案件执行情况,确保案件处分决定执行到位。制发恢复党员权利告知书15份,督促有关党组织及部门按期办理恢复党员权利事项。以案促治,注重挖掘案件背后的深层次问题,就健全土地及矿产资源监管、专项资金监控等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31份,推动整改、堵塞漏洞、完善治理。

警示教育固本元。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基本原则,注重把“不敢”的案例资源转化为“不想”的教育资源。在全县大力推行“派单式”定向开展警示教育,“知纪明规懂法”第一课将全县各单位62名“一把手”纳入警示教育关注对象;采取分行业、分领域观看警示教育片、讲授廉政党课、定制《老王的投票箱》系列漫画、现场庭审、宣布处分决定现场会等多种形式组织警示教育活动502场次,17953人次接受教育;对新换届的村(社区)干部开展廉政教育,助推8个乡镇(街道)制定“清廉村(居)”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通过“宜人风清”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252期882条,“纪法课堂”推送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知识152期,在中央、省、市媒体宣传纪检监察信息298篇,持续营造风清气正、崇尚廉洁的社会舆论氛围。

(七)推进规范化法治化队伍建设,铁军底色倍加鲜明

加强政治建设铸忠诚。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紧扣“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要求,强化县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新一届纪委常委班子修订议事规则,确保内部监督制度刚性执行。带头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能力,努力在践行“两个维护”中走在前、作表率;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突出党建引领,新设巡察党支部,实施党支部建设提升工程,创成“昆明市四星级示范党支部”1个。推进模范机关建设,成功创建“云南省文明单位”。

坚持以考促学增本领。坚持把全员培训和党史学习教育有机结合,通过以讲促学、以考促学,增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促进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稳步发展。科学定制培训“套餐”,采取班子成员带头学、业务骨干领学、经验体会交流学等形式,组织开展监察法、纪检监察业务培训共计18期1126人次。制定“周培训、月考试”培训方案,围绕纪委工作条例、监察法实施条例等学习主题设置考题,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升专业学习能力。先后选派5人次参与省市纪委办案,参与省市纪委举办的各类培训241人次,执纪执法能力不断提升。

完善监督管理正作风。印发《中共宜良县纪委 宜良县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完善自身权力监督制约体系,严守纪检监察权力边界。动态更新完成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112份,组织干部监督调研2次,开展廉政谈话、家访122人次,精准研判不同岗位用权特点和风险点,实现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监督。全年共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9件17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及政务记大过处分1人、延长党员预备期1人、提醒谈话4人。

一年来,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的坚强有力领导,离不开各部门的恪尽职守、通力配合,离不开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协同发力,更离不开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勇担使命、忠诚履职。在此,我代表县纪委常委会,向全县各界给予纪检监察工作关心、支持和战斗在纪检监察战线上的每一位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

实践中,我们坚持学习思考,持续总结行之有效的工作理念及思路办法,不断深化了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规律性认识,坚持解放思想和事实求是相统一、固本培元和守正创新相统一,使纪检监察工作不断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必须围绕大局,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根本原则和根本政治责任。今年我党将召开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的一件大事,需要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我们要深刻学习“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握大局、明确大势,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精准有力开展政治监督,严肃查处损害“两个维护”、影响政治安全的行为,确保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与党中央上下同心、步调一致;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作用,科学合理配置纪检监察工作资源、力量,把监督工作置于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省市县重点工作任务中来统筹、谋划,一以贯之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有力有效服务保障宜良现代化建设大局。

——必须标本兼治,坚持“三不”一体推进的方针方略。当前,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少数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班子凝聚力、战斗力不强,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等现象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系统、行业的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性的认识不够全面深入,思想防线筑得不够牢靠,还存在侥幸心理,系列案件呈现关联性、复杂性,形成“窝案”;一些部门至今仍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当做“耳旁风”,基层“微腐败”多发易发。我们必须清晰认识和把握宜良政治生态全貌,进一步积极探索“三不”贯通融合的实践载体,把监督、查办、整改、治理贯通融合,“三不”与净化政治生态、优化发展环境、激发担当作为结合起来,促进宜良政治生态不断向善向好。

——必须与时俱进,持续强化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纪检监察工作护航宜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离不开高质量发展这个有力支撑,我们要准确认识宜良纪检监察事业的现状,目前宜良县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成效,但与当前高质量发展要求相比仍有差距,有的法治素养和执纪执法本领有待提高,对政治监督的内涵和方式认识不深、把握不准;有的斗争精神不足,对“一把手”和同级监督意识不强、办法不多、不敢较真碰硬;有的自我监督约束不严,违纪违法问题仍有发生。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主动适应新时代新阶段要求,进一步强化干部队伍自身建设,以高素质队伍建设支撑高质量发展。坚持问题导向、实事求是,坚持调查研究,严格管理和关心信任相统一,深入总结和学习运用中国共产党百年的宝贵经验特别是纪检监察工作宝贵经验,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始终保持忠诚干净担当政治本色。坚持原则、依规依纪依法,精准量纪执法、追责问责,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二、 2022年主要工作

2022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实事求是、守正创新,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自觉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永葆自我革命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定不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持续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努力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强有力的监督护航宜良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旗帜鲜明加强政治建设,更加坚定自觉地做到“两个维护”

聚焦持续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同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坚持边学习、边工作、边总结,依托县纪委常委会、理论中心组、主题党日等形式,督促引领全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纪检监察干部,自觉用以装武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真正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紧盯“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围绕“国之大者”推动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坚决把做到“两个维护”贯穿于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守政治监督根本定位,做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聚焦“十四五”规划、实现2035年远景目标,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守住安全发展底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生态文明建设、常态化疫情防控等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县委重点工作安排,突出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精准有力开展政治监督,确保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县委重点工作安排落实落地。

深化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坚持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必修课、常修课,继续创新教育方式和载体,引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是历史的选择、时代的选择、人民的选择,增强把“两个确立”转化为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注重建立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将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的实际行动,坚定稳妥做好全面从严治党、正风肃纪反腐各项工作。

(二)坚持一体推进“三不”方略,保持反对和惩治腐败的强大力量常在

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继续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坚决防范和查处“七个有之”问题,对在党内搞政治团伙、小圈子、利益集团的人毫不手软,紧盯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基础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腐败问题,斩断权力与资本勾连纽带,巩固政法领域反腐败成果,深化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严惩非法利益勾结、侵吞国家利益的“内鬼”,探索实施行贿人“黑名单”制度,高度关注年轻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警惕腐败低龄化。

同向发力深化标本兼治。严格依规依纪依法行使职权,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把握“惩、治、防”的辩证统一关系,做好查办案件“通篇文章”,抓实处分决定、送达、执行,强化现场警示教育,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建立健全以案改治理、以案改监管、以案改制度、以案改作风的工作机制,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用。

筑牢防线涵养清风正气。深入推进“清廉宜良”建设,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以清廉机关、清廉企业、清廉村(居)、清廉学校、清廉医院等重点“清廉单元”建设为重要内容、有效抓手,分层分类“滴灌式”开展警示教育,积极拓展廉政文化阵地,深入推进群众性廉政文化宣传教育,继续强化领导干部家庭家教家风活动建设,多向发力叠加“廉”效能,筑牢拒腐防变防线,合力推动政治生态建设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向全方位全领域深化,在社会营造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取向和舆论氛围。

(三)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毫不松懈纠“四风”树新风

精准施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点加大对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务实、不尽力、不到位等问题,特别是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增加基层负担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表现的惩治力度。坚决查处不尊重规律、不尊重客观实际和群众需求乱作为问题以及推诿扯皮、玩忽职守、求稳不思进的不作为问题,盯住具体人具体事,靶向纠治、精准施治。推动健全基层常态化减负机制,巩固拓展治理文山会海、优化改进督查检查考核等成果,持续为基层松绑减负,让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抓落实。

靶向纠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严格执行云南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负面清单,坚守重要节点,紧盯薄弱环节,高度警惕电子红包、私车公养、“不吃公款吃老板”等隐形变异新动向,严肃整治公务接待中“吃公函”、借培训名义搞公款旅游等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歪风陋习露头就打、反复敲打,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探索建立党风政风监督信息综合平台,推动全县各部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

弘扬新风正气激励担当作为。既严格监督约束,又真诚关爱激励。深入整治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庸、懒、散、慢”作风顽疾,树牢“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督促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作风养成,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行为,管好亲属子女。精准把握政策策略,贯通融合纪法情理,严格区分“为公”与“谋私”,做到“三个区分开来”,运用容错纠错、回访教育、澄清正名等措施,最大限度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正能量,让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弘扬在新时代。

(四)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理念,着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

深化过渡期专项监督助力乡村振兴。持续加强对各项惠民富民、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盯盲目取消公益性岗位、落实5年过渡期政策“缺斤少两”、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管理乱象等问题,围绕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开展专项监督,督促各级各部门做深做实后续工作,严肃查处向各类帮扶和乡村振兴项目以及涉农资金管理伸手等基层“微腐败”,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集中整治。拓展为群众办实事成果,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保、审批监管、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啃食群众利益的“微腐败”、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推动解决好烂尾楼、办证难等群众“急难愁盼怨”问题。持续巩固深化扫黑除恶斗争成果,推动“打伞破网”常态化,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充分发挥监督在基层治理中的保障作用。强化对基层小微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深化县乡纪检监察工作一体化,制定规范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推动建立提级监督长效机制,加大对基层干部和公职人员用权监督约束力度。健全群众参与监督机制,大力推进乡村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规范“一事一议”程序,充分发挥党员议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等组织作用,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五)准确把握政治巡察定位,不断提升新时代巡察工作质效

紧盯“三个聚焦”深化政治巡察。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紧扣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职责,对照“三个聚焦”及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要求,从政治上找偏差。细化巡察监督检查内容,重点检查落实“十四五”规划等情况,切实把巡察作为加强监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发现问题的有效制度。严格落实巡察工作“三个汇报”机制和《市县党委书记巡察工作责任清单(试行)》,紧盯基层党组织职能责任,有效深化政治巡察。

科学谋划高质量推进巡察工作。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进一步巩固提升巡察效果。按照中央、省市巡察工作部署安排,科学制定十四届宜良县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年度计划,确保届内对纳入巡察对象范围的64家单位及117个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全覆盖。树立“靶向意识”,做好巡察前期信息通报,促进巡察组有的放矢开展工作,综合运用好“12+N”方式方法,直接深入田间地头,面对面问实情访民意,充分运用“码上巡察系统”拓宽问题线索来源。

强化监督以整改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增强贯通融合思维,建立健全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合力。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迅速移交办理,“短平快”解决问题,形成立竿见影的效果,让群众有更多更直接的获得感。强化及时处置巡察移交事项的办理机制,用好问责武器,对整改不落实、边巡边犯、改了又犯的严肃追责问责。

(六)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将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贯通融合提升监督治理效能。按照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要求,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认真履行纪委协助职责和监督专责,打好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组合拳,推动“四个全覆盖”相互衔接,引入互联网技术和大数据分析等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督覆盖面、精准度、时效性。强化纪委监委监督引导推动功能,促进党内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加强与其他部门协作配合,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抓深抓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完善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体制机制,推动双重领导体制程序化、规范化。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强化县纪委县监委对乡镇(街道)纪(工)委、派出监察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的领导和指导,推动下级纪委“两为主一报告”、派驻机构“三为主一报告”机制有效落实。依法依规、稳妥有序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做到纪法双施双守,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规范高效干净用好执纪执法权。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依据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赋权、限权、履权,在执纪执法中认真落实纪委工作条例、监察官法和监察法实施条例,自觉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监督、匡正风气、防治腐败。大力提升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质效,持续深化运用案件质量评查机制,规范案件谈话、取证、审批等审查调查程序,着力提升办案质量,使调查终结形成的案件事实、证据与刑事审判的标准、证据相对接、相符合,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

(七)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努力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带头加强政治建设。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运用党史学习教育经验,自觉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县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主动践行“五个作表率”要求,全面提升纪检监察机关党建工作水平,引导纪检监察干部从党的百年奋斗历史中汲取智慧力量、坚定理想信念,把对党忠诚融入血脉、铸入灵魂。

带头提高能力建设。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精准实施专业化培训,分层分类推进全员培训,加强实务培训和实践锻炼,打造教、学、练、战一体化培养链条,强化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提升履职本领。建立健全干部培养选拔考核评价机制,继续将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纳入年度培训计划,大力提拔使用优秀年轻干部,提高内部轮岗交流频率,培养业务工作“多面手”。

带头锤炼优良作风。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健全内部权力运行机制和监督管理制约体系,把依规依纪依法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努力做遵纪守法的标杆。经常打扫庭院、清理门户,持续整治“灯下黑”,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监督,定期排查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坚决防止家人、亲属利用纪检监察干部影响谋取私利,决不让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利腐蚀生锈。

同志们,击鼓催征稳驭舟,奋楫扬帆启新程。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自我革命精神,忠诚履职、团结奋斗,坚定信心、勇毅前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以强有力的监督护航宜良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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