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富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富民县监察委员会

十四届县纪委二次全体会议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2-02-14 16:22    发布来源: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紧跟新时代 对标新要求 展现新作为

为高质量推进山水园林卫星城 休闲康养目的地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富民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2年1月30日)

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富民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二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和中央、省、市纪委监委工作要求,总结2021年工作,安排2022年任务。县委对这次全会高度重视,县委常委会专题审议县纪委工作报告,研究部署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刚才,县委副书记、县长王磊同志作了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一、 2021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在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形势任务,始终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坚持“严”的主基调主动作为,监督从严、执纪从严、作风从严、反腐从严,紧扣高质量发展的主题主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断提升富民纪检监察工作的贡献率和辨识度,在全县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

(一)坚定政治方向,忠诚践行“两个维护”

突出严明政治纪律。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坚持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聚焦“七个有之”问题,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肃清白恩培、秦光荣、仇和余毒流毒影响,强化对贯彻党章、党内法规和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监督、政治巡察,引导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突出强化政治监督。坚持聚焦“国之大者”开展政治监督,把“两个维护”落实到监督执纪执法各项工作中。紧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六稳”“六保”等重大决策部署,紧盯爱国卫生“7+1专项行动”、“九化富民”行动、全域绿化、营商环境、美丽县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复审等重点工作任务,开展监督检查83轮(次),发现问题407个,发出“三书一函”26份。加强换届纪律专项监督,严格落实“十严禁”要求。严把干部选用廉洁关,开展任前“一谈一考一回复一承诺”116人,提出纪检监察廉洁意见54人(次)。

突出落实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协助县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制度,提请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县委主要领导坚持听取重要案件、巡察工作汇报和常委班子、下级党组织负责人述责述廉,形成落实“两个责任”的示范效应。探索建立“三书一函”双抄双送制度,压实县级领导和各级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助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层层落实。以严格精准、实事求是的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推动县委工作部门开展联合问责,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切实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到实处。

突出净化政治生态。积极推进“清廉富民”建设,打造村(社区)、机关、企业、学校、医院等县级“清廉单元”示范点7个;开展“好家风在富民”活动,以良好家风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涵养清朗党风政风社风民风。积极发挥纪检监察职能服务保障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制定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推动营商环境优化、监督惠企政策落地、保护干事创业精气神的15条措施,督促解决影响制约营商环境建设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政策性创新问题。突出“三色课堂”教育,组织县处级领导干部、党政“一把手”到云南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开展领导干部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公开庭审和“知纪明规懂法”教育活动,筑牢党员领导干部“知敬畏、守底线”意识。

(二)精准政治定位,深化“三不”一体推进

坚持从严纠治“四风”。靶向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开展 “低级红”“高级黑”、长江流域十年禁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专项监督检查。坚决遏制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印发《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负面清单》,深挖细查顶风违纪、隐形变异问题,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6起30人,集中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按照“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要求,从严查处、公开通报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赌博等社会痛点问题。

坚持高压震慑反腐。保持反腐败压倒性力量常在,受理信访举报334件(次),处置问题线索205件(次),立案查处9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1人,采取留置措施4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持续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突出“一联四抓三精准”积极履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协同责任,推动市县联动巡察与政法部门政治督察同步开展,严格落实“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政法干警主动说明问题4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问责2人。完善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职能,进一步打破信息壁垒,强化协作联动,形成反腐合力。

坚持惩处教育结合。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惩处“极少数”、教育挽救“大多数”,运用第一、第二种形态占94.4%。始终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旗帜鲜明为8名干部澄清正名,对认识到位、整改及时的6名党员干部容错纠错,树立“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鲜明导向。对28名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达到“回访一人、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坚持守正创新实践。深化运用“2+1+1”监督执纪监察联动和“1+4+2+X”单元制立体监督工作成果,探索创新监督“模块化”工作机制,通过监督单元、监督功能、监督内容模块化,实现“监督职能再强化、监督力量再融合、监督效果再提升”,有力有序推动“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具体化、程序化、规范化。富民监督“模块化”创新做法被省纪委省监委网站、内刊和《云南日报》等刊载报道。实践运用“四评”机制,推动信访举报突出问题治理实现闭环,解决了一些多年、多层、多头信访举报问题。探索建立信访监督预警机制,精准发现苗头性、倾向性、行业性、领域性问题。

(三)树牢政治立场,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紧盯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坚持反腐为民、反腐惠民,聚焦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以“烂尾楼”“办证难”、涉粮领域、教育医疗、养老社保、惠农惠民、农民工欠薪、乡村振兴等领域为重点,强化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推动整改问题104个,建立完善制度83个,立案查处5人。聚焦“群众关注的痛点、企业发展的堵点、效能转变的卡点”开展“三个遍访”活动,发现问题15类275个,收集意见建议13类247条,推动立行立改问题194个,移交职能部门解决问题81个,推动专项整治12项。

紧盯基层治理效能。构筑村级小微权力立体监督体系,将“村(社区)小微权力清单”细化为11大类“35+N”个具体事项,搭建富民县村级小微权力“码”上公开监督平台,推行“五单工作法”,探索农村小额工程项目“环节监督”模式,切实解决基层监督“不敢、不愿、不会”问题,实现监督“末梢”变监督“前沿”。举办新任村(社区)干部专题培训班,向全县75个村(社区)新一届“两委”及村监委班子成员发送党规党纪“伴手礼”230套,助推新任“领头雁”“清”装上阵。

(四)擦亮政治利剑,彰显综合监督作用

聚焦政治巡察定位。坚决贯彻“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方针,紧紧围绕“三个聚焦”启动3轮巡察,对5个党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对16个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1个系统开展省市县联动、巡审联动巡察,共发现面上问题234个,发出立行立改建议12份,督促立行立改问题70个。协助县委认真抓好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规范办理中央、省委巡视组移交信访举报件,做到件件有落实。

聚焦巡察成果转化。建立巡纪联动工作机制,推动县纪委监委和县委巡察机构巡前协调、巡中沟通、巡后监督制度化、常态化,通过巡纪联动治理违规使用备用金等8个突出问题,移交重点人重点事问题线索8件10人,推动政务立案1人,清退违规资金271万元。强化巡察整改监督工作,制定《中共富民县委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评价办法(试行)》,推动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组织监督、行业监管等贯通融合、有效衔接,形成责任清晰、分工明确、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闭环,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五)严格政治要求,锻造纪检监察铁军

持续深化体制改革。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在两个“审批路线图”基础上,制定《审查调查措施使用“一表清”》,对“12+3”项审查调查措施审批权限、办理时限、工作流程、条款依据进行梳理,确保依规、依法、审慎、合理运用审查调查措施。制定《富民县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和村(社区)监察联络员问题线索移送管理办法》,解决问题线索排查不深、移送率低的问题。组建留置看护队伍,保障审查调查工作高效开展。

持续筑牢安全底线。严格规范谈话室审批使用,确保“走读式”谈话安全。定期开展审查调查知识培训、安全检查,及时查找问题、堵塞漏洞,层层压实审查调查安全责任,全年没有发生审查调查安全事故事件。

持续提升能力素质。建立双周集中学习、部门轮流领学、班子成员轮流主持学习制度,组织开展主题学习讨论、线上线下测试、案例复盘辨析,形成跟进创新理论学习的长效机制。采取分期分批、以干代训、跟案实训等方式,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实战业务水平。

持续加强队伍建设。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突出“纪言纪语纪行”,引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明理、增信、崇德、力行,为民办实事158件。建立“三重”谈心谈话制度,开展“一对一”“面对面”“点对点”谈心谈话162人(次),了解掌握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内外的工作、生活和思想动态,严防“五观不正”“十三小”问题。建立每月工作例会、每周专题研究纪检监察和巡察工作机制,及时发现问题、解决困难、纠正偏差。认真组织纪检监察系统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和警示教育日活动,处置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7件,通报问责处理1人、党纪立案审查2人,澄清正名1人。深化“赋明纪”党建品牌建设,县纪委监委创建为“省级文明单位”,机关第二党支部创建为昆明市“五星级”示范党支部。

回顾过去的一年,成绩来之不易。面对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形势任务,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切实增强斗争意识和本领,更好履行正风肃纪反腐的职责使命,全面从严治党“减存量遏增量”取得阶段性成效,全县政治生态持续净化优化。在此,我谨代表县纪委常委会向所有关心、支持、参与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二、 认识和体会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看到,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有的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扛得不牢,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宽松软”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有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决策部署有口无心、有形无效,一些领域违纪违法案件仍然易发多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在一些党员干部身上依然存在;少数党员干部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四风”问题禁而不绝,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屡禁不止,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此外,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和队伍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对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涵和路径把握不透彻,政治监督措施不够具体,日常监督办法还不够多,监督“有形覆盖”已初具规模,但“有效覆盖”还未完全形成;有的基础性工作不扎实,问题不清、底数不明;有的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作风跟不上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走不出“舒适区”,看问题、作决策、抓工作还是老观念、老套路、老办法,个别人甚至执纪违纪。

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清醒面对,主动对标新要求,在理念思路、职责作用、政策策略、方法举措等方面不断深化规律性认识,持续推动富民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必须把准党内监督国家监察的政治属性,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全面从严治党是一场伟大的自我革命,反腐败是党自我净化、自我提高的具体方式。纪委监委作为党内监督、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本质上是党的政治机关,是党统一领导下的反腐败工作机构。纪检监察工作作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本政治原则是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加强和巩固党的长期执政地位。实践证明,纪检监察机关只有正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地位、政治作用,在履行职能、工作方式、工作作风等方面,适应和体现政治机关、政治工作的本质属性,始终做到巡视巡察定位“政治体检”、监督检查聚焦政治效果、审查调查先查政治纪律、案件审理突出政治视角,以坚决有力的实际行动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才能使纪检监察工作真正成为维护党的全面领导的重要保障力和助推力。

(二)必须精准服务保障的职责定位,高质量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是党的十九大以来管党治党经验的深刻总结,是对新时代新阶段纪检监察工作的新定位新要求,为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党和国家事业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实践证明,定位准才能方向明,责任清才能履职精。全面从严治党越向纵深发展,纪检监察机关越要坚守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定位,越要履行好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聚焦主责抓协助,紧扣主业当参谋,促进“两个责任”共担并进、全面覆盖、层层落实。要找准纪检监察工作在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职责定位,自觉把监督工作与现代化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贯通融合起来,深入思考富民发展的“三道历史考题”,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到高质量推进“山水园林卫星城、休闲康养目的地”建设中去谋划和部署,放到加快服务和融入主城发展步伐、推进实施“七大工程”、落实“七项行动”的全县大局中去推进和落实,推动制度优势更好向治理效能转化、释放,推动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在富民落地生根。

(三)必须坚持“三不”一体推进的战略目标,彰显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的实践伟力。“三不”一体推进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必须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实践证明,全面修复净化政治生态,单从哪一点发力都不行。必须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加强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坚持标本兼治的战略思维,坚持严的主基调,推动“两个责任”贯通落实、“四项监督”统筹协调、“三项改革”协同高效,一体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不断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融合增效,通过反腐提纯发展成色、提升改革质量、提振全民信心,推动富民政治生态更加山清水秀。

(四)必须站稳执纪执法为民的政治立场,让群众在正风肃纪反腐中有感。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实践证明,离开人民群众的支持、参与、评判,纪检监察工作就丧失根基、缺乏动力。只有聚焦“国之大者”树牢执纪执法为民的政治立场,把监督的“放大镜”聚焦在群众的“急难愁盼怨”上,严肃认真对待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纠正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让群众真切感受到身边的事情有人管、利益有人护、腐败有人查,用有力度、厚度、温度的执纪执法工作,夯实纪检监察工作的社会基础。用正风反腐肃纪的实际成效,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更好地汇聚党心民心。

(五)必须校准守正创新的方法路径,不断增强富民纪检监察工作“成色”。有思考的工作才会有品质、品味,必须不断推进理念更新和工作创新。近年来,我们始终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积极主动推进工作理念、思路举措、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创新,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使富民纪检监察工作更具有时代精神,更富有特色成效。特别是去年以来,我们立足富民纪检监察工作实际,更加注重探索补齐监督短板的富民实践,创新监督“模块化”工作机制,探索信访举报突出问题“四评”机制,推行村(社区)小微权力监督“五单工作法”和农村小额工程项目“环节监督”模式;更加注重探索找寻服务保障中心大局的富民表达,聚焦“群众关注的痛点、企业发展的堵点、效能转变的卡点”开展“三个遍访”活动,立足纪检监察职能作用发挥积极服务保障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破题群众“监督难、难监督”搭建“码”上公开监督平台;更加注重探索完善管住用好“治权之权”的富民思考,组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创新“三重”谈心谈话、纪委书记定期研究工作、措施审批“路线图”“一表清”等制度机制,健全风险点定期排查、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纪检监察干部廉情抄告等内控机制,用越织越密的监督网、越管越细的约束力,回答好“谁来监督纪委监委”之问。实践证明,只有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刀刃向内的勇气推进纪检监察工作,才能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辨识度”“附加值”,才能确保纪检监察工作立得住、行得远,才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清廉富民”建设更加出清向好。

三、 2022年工作思路

2022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自觉把握和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永葆自我革命精神,持续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高质量的监督执纪执法,为高质量推进“山水园林卫星城、休闲康养目的地”建设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聚焦“两个维护”,切实强化政治监督

围绕政治建设强化监督。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首先从政治上看,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督促党员干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监督执纪问责首先从政治上看,着力发现和重点查处“七个有之”问题,坚决防止“两个维护”标签化、口号化,推动政治监督常态化具体化。

围绕落实决策强化监督。坚守政治监督根本定位,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聚焦实施“十四五”规划、实现2035年远景目标,围绕富民落实市委功能定位要求、县委“七大工程”“七项行动”等,盯紧重点任务、重大项目、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强化监督检查,督促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围绕履行责任强化监督。提高协助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贡献度”,层层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坚持下一级党组织书记向县委常委扩大会议述责述廉工作,做实上级纪委同下级党组织班子成员集体谈话、纪委书记定期与下一级党组织书记谈话制度。建立“一把手”、班子成员监督事项清单、政治生态廉情分析制度。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突出政治责任坚决从严问责,以常态化问责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

(二)强化正风反腐,坚持一体推进“三不”

强化标本兼治,坚持系统推进。坚持以系统的理念和方法谋划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将标本兼治贯穿于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深化运用监督成效分色管理和监督“模块化”工作机制,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加强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推动关键领域、重要部位政治生态修复和净化。把查处、整改、治理贯通起来,把惩处、监督、教育融合起来,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推动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统一增效。

强化高压震慑,严厉惩治腐败。突出“不敢”这个前提,保持反对和惩治腐败的强大力量常在。紧盯政策支持力度大、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领域和环节、行业和部门,坚决查处系统、行业、领域腐败和“深层病灶”问题。对新选拔的年轻干部从严教育管理监督,提高拒腐防变免疫力,教育引导年轻干部成为党和人民忠诚可靠的干部。推进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坚决防范各种利益集团拉拢腐蚀领导干部。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深化“六个一批”“四评机制”形成闭环工作实践,切实推动减存量、遏增量、控常量、防变量,强化政治生态源头治理。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机制,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

强化惩戒挽救,扎紧制度笼子。突出“不能”这个关键,以“清单式”细化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任务,强化纪律、监察、派驻、巡察“四项监督”,通过“三书一函”、专项整治等,督促相关单位建立完善制度机制。结合“三个清单”推动完善风险管控机制,督促党员干部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

强化教育警醒,提升思想觉悟。突出“不想”这个根本,以“三色课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推进“三个以案”和“四跟进”制度化、常态化。统筹推进“清廉富民”建设,持续开展“好家风在富民”活动,加强对领导干部家教家风情况的监督,以“家属助廉”为切入口,做细做实“八小时以外”监督。

强化纠治“四风”,铲除温床土壤。全面检视、靶向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精准施治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和“包装式”“洒水式”“一刀切式”“层层加码式”落实等突出问题。持续为基层松绑减负,巩固拓展文山会海、过度留痕等问题治理成果。严肃查处、坚决遏制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推动违规吃喝专项整治常态长效,狠刹歪风陋习。深化交叉式、推磨式、体验式、蹲点式、点穴式、“明厨亮灶式”等监督方式运用,深挖细查顶风违纪、隐形变异问题,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

(三)持续深化改革,不断健全监督体系

深入推进体制改革。严格落实“两为主一报告”制度,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强化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派驻机构的领导。探索建立县纪委监委与垂管部门监督联动工作机制,稳步推进县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持续深化内部运行机制改革,不断优化“路线图”“一表清”,进一步把控纪检监察工作全流程风险隐患;按照省、市纪委监委的统一部署,自上而下、依法有序推进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着力健全监督体系。持续推进“四项监督”统筹衔接,积极探索党内监督与其他监督协调贯通的方法路径,以高质量监督为治理现代化赋能。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容错纠错、支持改革、鼓励创新,旗帜鲜明为政治坚定、敢抓敢管的干部撑腰鼓劲;深化信访监督工作,精准发现苗头性、倾向性、行业性、领域性问题,推动监督关口前移“治未病”。把思想政治工作放在首位,注重对接受审查调查的党员干部突出思想转化,对受到问责、处分的党员干部做好回访教育,把监督执纪的刚性与柔性、力度与温度结合好,在严格监督中关爱、保护、挽救干部。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和廉洁关,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为政治生态精准“画像”。

(四)坚持人民至上,保障群众根本利益

专项整治提升幸福感。持续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围绕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农民增收“九化富民”行动成效等强化监督。落实“一线工作法”,做实“三个遍访”工作,让群众真切感受到纪委在身边、监委在行动。

专项治理提升获得感。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怨”,深化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专项治理,加大对“小官大贪”、侵吞挪用、克扣强占、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和督办力度。紧盯村级小微权力监督,深化“五单工作法”,推进“码”上公开监督平台应用,推动农村小额工程项目“环节监督”模式试点成果转化。深化镇(街道)纪检监察规范化建设,盘活镇(街道)纪检监察力量,加大对基层干部和公职人员用权监督约束力度,切实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水平。

专项斗争提升安全感。巩固深化扫黑除恶斗争、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深化与政法部门联动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让群众真切感受到身边的事情有人管、利益有人护。

(五)凸显政治定位,提升巡察工作质效

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坚守政治监督定位,统筹做好上下联动巡视巡察、市县统合巡察,开展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和巡察“回头看”,把巡察监督与净化政治生态相结合,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相结合,与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相结合,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

健全完善联动监督格局。用活用好“田间巡”“背包巡”“巡纪融合”“巡审联动”等方式,加强与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专项检查、人员抽调、日常监督、信息互通等方面的沟通协同,进一步推动“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迈进。

推动巡察整改常态长效。健全巡察整改成果运用、促进、评估机制,推动巡察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形成闭环。将整改日常监督情况纳入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指标,对巡视巡察移交的腐败问题线索分门别类、排出重点、从快查处,确保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条条都整改、件件有着落。

(六)接受最严约束,打造纪检监察铁军

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首位,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加强县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从自己做起、从班子严起,切实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把遵守党的纪律、听从党的指挥、接受党的考验上升为政治自觉、政治修养和政治品格。加强县纪委常委会政治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深化“赋明纪”党建品牌建设,锻造坚强有力基层党组织。

锤炼过硬本领。认真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全面推进纪检监察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严格执行监察法、监察官法、监察法实施条例等纪法规制,不断增强纪法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深化“知纪明规懂法”教育活动、全员培训和以案代训,用好案例复盘辨析、双周集中学习、每月一测等方式,不断提升专业思维能力和实践操作能力,让纪检监察干部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政治巡察等重点工作中锻炼成长。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大干部选拔调配、轮岗交流力度,不断优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

抓实作风建设。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大力推行“项目工作法”,以落实“四项行动”为抓手,探索建立可量化、可监督、可考核、可追责的纪检监察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同县委、县政府目督办监督、督查工作联动,督促各部门“任务一布置、马上抓落实,工作一部署、马上去推动,工作一完成、马上就反馈”。充分运用“典型引路法”,常态化开展案例复盘辨析、典型经验交流,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质效和“辨识度”。

严格监督管理。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坚持纪律从严、作风从严、管理从严,严防“五观不正”“十三小”问题,践行“五个作表率”“四个铁军”要求,严守“六带头六严禁六表率”行为准则。不断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监督管理制约体系,经常“清理门户、打扫庭院”,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对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的严肃查处,坚决防止“灯下黑”。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选聘一批特约监察员、阳光监督员,组织开展“纪检监察开放日”活动,使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形成接受最严格约束和监督的政治自觉、纪律自觉,管好“治权之权”。

同志们,我们有幸处在新时代,更有责于新时代,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忠诚,无私无畏、善作善成的担当,坚守正义、无欲则刚的正气,紧跟新时代、对标新要求、展现新作为,为高质量推进“山水园林卫星城、休闲康养目的地”建设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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