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搭平台建机制助巡察提质增效
来源于:嵩明县
发布时间:2022-01-30 11:35:50
编辑:嵩明—王瑞华
近年来,嵩明县巡察工作着力在制度上抓改革、聚力在机制上勇创新、奋力在行动上求突破,严实三项举措,巡察提质增效。
完善问题收集机制,开展巡前集中通报。巡察进驻前,“两条腿”收集各被巡察党组织相关问题。通过推行使用巡视巡察数据分析系统,充分利用网络和大数据手段,从外围收集各被巡察党组织的有关基础信息、监督检查反馈信息、项目建设信息、裁判文书信息、党建工作情况、财务税务疑点、上级工作要求等内容,形成数据分析报告,提供巡察组提前掌握。召集县纪委县监委案管、信访、党风政风监督和相关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以及组织、人社、审计、财政、税务、政法、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就各自掌握被巡察党组织的相关情况,依次向巡察组进行会议通报,一改以往单纯采用书面通报,多数单位均以“无”做简单回复、应付了事的状况,真实有效收集问题。
突出中期调查研究,推进巡中分析研判。每轮巡察,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都要求巡察办提前制定巡察中期调研方案,广泛收集各巡察组在巡察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在巡察进驻时间过半,由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带队,其他成员和巡察办有关人员参加,到各巡察组驻地进行走访调研,了解巡察工作开展情况。通过走访调研,既鼓励巡察干部沉下心来找问题,又对提前收集到的问题,以及巡察组即时提出的疑惑给予解答,指导巡察组精准把握巡察重点、及时调整工作方向,为圆满完成巡察任务夯实基础。结合十三届县委第二轮对全县公立医疗卫生系统开展专项巡察的实际情况,在开展中期调研中,及时贯彻落实省市巡视巡察指导督导精神,并要求在确保发现问题质量的前提下,对每个被巡察党组织发现问题的数量不得少于40个。在此要求之下,该轮巡察对12家单位共发现552个问题,平均每个单位发现46个问题;较首轮巡察8家单位共发现261个问题,平均每个单位发现21.75个问题,增加了一倍多。
构建政策咨询平台,组织巡后集体会商。巡察对象全覆盖,涉及问题方方面面,巡察组和巡察干部难免会对一些政策性问题把握不准、考虑不到位。对此,县委巡察办研究制定了《关于成立县委巡察工作政策咨询小组实施方案》。每轮巡察撤点后,巡察办对各巡察组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筛选出巡察组拿不准、把不住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巡察办召集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审计等部门相关人员进行集体会商,并出台会商纪要,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作进一步研究定夺。此举,对巡察组更加精准地定性问题、更具针对性地反馈意见提供了充分的政策咨询保障。(戴康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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