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坚持守正创新 提高案件查办质效

来源于:嵩明县

发布时间:2022-01-11 11:30:13

编辑:嵩明—王瑞华

今年以来,嵩明县纪委监委始终以保障和提高办案质效为核心,着力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制度建设、优化办案流程,做到高效运转、快查快处、慎审快结。

优化办案队伍,凝聚工作合力。制定《嵩明县纪委监委推行“区块化”审查调查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嵩明县纪检监察系统回访教育办法》,通过整合力量,强化实战锻炼,并有重点的开展回访教育70人,深入做好思想转化工作。修订《嵩明县纪检监察机关“镇案县审”工作暂行办法(修订)》,突出基层纪委办案主体作用,提高办案质效,共办理“镇案县审”案件46件。每年结合工作实际适时修订审查调查工作考核办法,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工作氛围。

强化业务锤炼,筑牢案件质量。对内充分运用内网平台,组织参加各类培训20余次,干部轮流学思践悟10余次,参加省纪委业务测试10次,解决好“知识恐慌”“本领恐慌”问题,对外与公检法及时对疑难、复杂问题进行研讨会商10余次,形成共识指导办案。根据《嵩明县纪检监察系统案件评查工作制度》,已对158件党纪政务案件、17件职务犯罪案件、14件问责案件开展了质量评查工作,发现问题65个。在办案阶段,通过细致思想工作,促使其撰写“四书”,案结后充分运用督促涉案单位加强廉政教育、排查廉政风险、健全规章制度,今年,依托“一案三书”到涉案单位开展警示教育6次。

压实办案责任,守牢安全底线。坚持规范措施管理使用,逐件登记备案,组织开展审查调查安全应急演练1次,审查调查安全检查4次,对线索处置、“走读式”谈话、措施使用等进行随机检查、视频抽查,发现问题14个,并逐一反馈、整改落实。实行案件“主办制”,明确案件带办领导、主办部门和主办人员,将安全责任意识贯穿于线索处置、立案审查、措施使用、移送审理等全过程,形成分级管理、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审查调查安全工作机制。

截至目前,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共立案148件,同比增长35.78%,结案154件,同比增长63.83%;共挽回经济损失1180.5万元,完成对潜逃21年的天网行动对象张成洪的追逃追赃工作。(蒋婧玥 李淘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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