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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 完善澄清保护机制 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来源于:嵩明县

发布时间:2022-01-10 15:44:49

编辑:嵩明—王瑞华

“经查,关于群众来信举报嵩明县公安局杨林开发区派出所民警李某滥用职权、粗暴执法问题不属实,现予以澄清正名。希望李某打消思想顾虑,正确对待信访举报和群众监督,继续履行人民警察职责,维护好社会治安。”近日,嵩明县纪委监委在杨林开发区派出所召开澄清正名会,为受到失实举报的民警李某消除心理顾虑、撑腰鼓劲。

此前,民警李某被举报在执法中存在滥用职权、粗暴执法等问题,接到举报后,嵩明县纪委监委及时成立核查组对该问题展开核查。

核查组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多举措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认定准确。经查,2021年8月,嵩明县公安局杨林开发区派出所民警李某、张某等人到瀚蓝湾酒店开展执法检查,发现酒店住宿人员存在未登记的问题后,对该酒店进行了行政处罚,因被群众认为是故意刁难遂引发举报。经多方调查核实,该问题不属实。

为还李某一个清白,该县纪委监委决定,第一时间在杨林开发区派出所召开澄清正名会。

“组织为我澄清了事实真相后,心情一下子轻松了。我会更加严格要求自己,改进工作方法,更加有效地履职尽责,用实际行动来回报组织的关心和信任。”澄清会后,当事人如释重负。

“这种公开澄清的形式很好,为受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顾虑,让诬告陷害没有市场,真正体现了严管和厚爱。通过这件事我们干活更有底气了,相信工作中只要一心为公,守纪守法,党员干部终会得到群众的支持也能得到组织的信任,党组织是每个党员干部的坚强后盾。”澄清会后该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表示。

像李某这样,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已为20余名受到不实举报且产生不良影响的干部进行澄清正名。

在具体的实践中,嵩明县纪委监委不断完善澄清保护机制,修订《关于查处诬告陷害信访举报为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暂行办法》,使澄清工作更加规范科学。

在完善工作方式上,该县紧紧围绕个人申请、适用情形和澄清正名方式开展“三研判”,严把核查认定、问题定性和澄清正名启动“三关”,审慎稳妥确定澄清正名的方式、范围和内容,切实做到严格把握政策规定、严格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执行保密纪律。

在优化工作流程上,将澄清正名工作办法纳入干部监督制度体系,建立健全澄清正名分析研判、征求个人意愿、启动程序、组织实施、结果反馈和资料归档备案等工作闭环,注重从适用情形、审核批准、“回访”疏导等方面加强梳理和全程记实,确保澄清正名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始终于法有据、依规依纪、规范运行。

在此基础上,该县纪委监委还综合采取容错纠错、查处诬告陷害等措施,打出正向激励“组合拳”,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激励党员干部放开手脚、心无旁骛干事创业。 

“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既可鼓励澄清对象放下思想包袱,保持干事创业热情,也向参加澄清会议的人员宣传普及信访举报知识,树立检举控告正确导向,有效减少诬告陷害和恶意举报。”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说。(丁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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