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万元血汗钱终于拿到手了
来源于:寻甸县
发布时间:2021-12-23 19:26:50
编辑:寻甸—凡玉莹
“我是联合乡凹子村的村民,三年多了,我还是没有拿到我的工钱,能不能请你们帮忙要一下?”
一大清早,一位穿着朴素的村民站在联合乡纪检监察员小孔的办公室门口,两眼巴巴地望着小孔,神情凝重地说道。
“老乡你别急,进来慢慢说。”小孔站起来,把这位村民招呼进办公室,边给村民倒水边安抚着他的情绪。
“我叫杨某某,是联合乡凹子村的村民,脱贫攻坚期间,工程老板胡某某让我和几名村民帮忙建盖扶贫安置房,承诺工程完工验收后会付给我们工资,可三年多了我们一分钱都没有收到。”
“你们有多少村民?他承诺给你们多少钱?”
“我们共有20名村民,他承诺给我们56700元的工资。”
“期间你们跟胡某某要过工钱吗?”
“我们多次找胡某某讨要工钱,但他每次都说乡扶贫办一直未将工程款拨付给他,他也没有钱给我们。我实在是没有办法才找到你们纪委的,请帮帮我们……”
“老乡别着急,你反映的问题我已经记录下来了,待情况核实清楚后,会及时给你答复!”
小孔把杨某某反映的情况向乡纪委王书记作了报告,王书记与小孔来到凹子村委会向村“两委”干部了解情况。经核实,胡某某拖欠村民工资情况属实,王书记与小孔又联系到了工程老板胡某某,进一步查找问题根源所在。
“我们是联合乡纪委工作人员,有人向我们反映你拖欠村民工资,请你说说是怎么回事。”面对胡某某,王书记直截了当地说明来的目的。
“脱贫攻坚期间,我负责凹子村扶贫安置房建盖,并在当地招募了一批工人。2018年所有工程项目竣工,但是乡扶贫办一直没有将工程款兑付给我,导致我也没有钱付给工人……”胡某某说道。
胡某某没有收到工程款,是乡扶贫办工作不力吗?还是工程款被谁“吃”了?
带着疑问,调查组找到乡扶贫办主任张某某了解情况。对此,张某某回应道:“我们验收时,发现施工方未按要求施工,部分安置房超出批准建盖面积,不符合安置房建设标准,我们与施工方就工程量认定一直无法达成共识,就没有将工程款兑付给他。”
“即使有困难,也要想办法解决,保障群众权益,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乡纪委针对该问题给予扶贫办提醒谈话,并召集乡扶贫办、施工方、凹子村委会干部三方按规定重新核对认定工程量。
一个星期的认定工作,乡纪委全程参与监督,终于工程量完全认定清楚。按照施工标准,核算出杨某某及其他村民实际应结算工程款为51000元,乡纪委将情况向杨某某及民工代表作了说明,并获得大家的认可。最终,乡扶贫办将工程款兑付给了施工方,施工方也将工资足额付给了村民们。
“太感谢你们了!拿到了这笔工钱,孩子的学费有着落了!”拿到工资后,杨某某特地来到办公室感谢小孔。
握着杨某某的手,看着他发自内心的笑容,小孔感到十分高兴,脑海里浮现出一句话:“常看万家灯火,常念百姓忧乐。”他深知,唯有以钢牙啃硬骨头的决心和行之有效的措施,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才能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严叶聃睿 孔令南)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