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走心回访助力“跌倒”干部重拾信心
来源于:嵩明县
发布时间:2021-12-20 18:04:21
编辑:嵩明—王瑞华
“刚受处分的时候情绪十分低落,心理压力大,感觉自己成为了不被组织信任的人,无论走到哪儿,似乎总被人指指点点,抬不起头。”11月30日,当嵩明县纪委监委回访组干部对张某等四名违纪干部进行回访时,有受处分干部这样坦言。
为打消受处分干部的顾虑,重燃其干事创业热情,今年以来,嵩明县纪委监委坚持开展受处分干部回访教育工作,定期开展回访教育,鼓励“跌倒干部”放下包袱,帮助其解开心结,唤醒党性初心,重拾工作热情与积极性,实现“有错干部”到“有为干部”的转变。
“做实回访教育,强化对受处分人员教育管理和关心关爱,是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的重要内容。”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对曾经犯过错误的党员干部,不能一处了之、一问了事,要通过耐心地引导,让他们真正感受到组织的关爱和关怀,帮助他们改正错误,重新站起来,最终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效果。”
“每一个受处分干部都有自身的特点,对症下药制定回访教育方案是打开‘心结’的关键。”该县纪委监委审理室负责人表示。回访前,该县纪委监委结合被处分干部的处分原因、思想动态和日常表现,所在党组织的人员管理、处分执行及建章立制等情况,为每一名受处分干部制定专属回访方案。在审慎研判方案的可行性后,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奔赴各地开展回访教育。
回访教育中,坚持同回访教育对象本人、所在部门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干部群众代表等多主体进行谈话,深入了解掌握受处分人员教育管理情况、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以及对组织处理处分认识态度、工作中的现实表现和履职尽责等情况。
为避免回访教育“走过场”,回访结束后,回访组还要根据《回访对象评价表》以及回访教育情况进行综合评判,客观填写《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回访教育登记表》,形成一人一档,便于持续跟踪回访。并作为干部日常管理、年度考核、选拔任用的依据,强化回访教育成果综合运用。
为了树立鲜明政治导向,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该县纪委监委还联合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等部门,对受处分干部的各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核,作为其恢复党员权利、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使受处分影响期满、工作实绩突出的干部能够得到合理任用。
据统计,今年以来,嵩明县纪委监委已对受处分处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70人(次)。
“处分不是目的。对受处分人员要多关心多爱护,做到思想上不歧视,统筹运用党性教育、政策感召、纪法威慑和人文关怀,释纪释法、重理重情、传道传情,真正打开心结、走进内心、感化人心。”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丁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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