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市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1年第10次集中学习
来源于: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12-17 18:40:03
编辑:景鸿成
12月17日,市纪委市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1年第10次集中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杨大庆主持会议并讲话。
省纪委省监委法规室副主任刘宏围绕《条例》的立法背景、重大意义、重点内容以及如何执行好、落实好相关要求作专题授课。
杨大庆强调,《条例》作为国家监委制定的第一部监察法规,是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监察法规制度建设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重大成果,充分彰显了纪检监察机关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正风肃纪反腐的鲜明立场和接受最严格监督约束的坚定决心。
杨大庆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好、宣传好、运用好《条例》,通过学习思考,牢固树立法治思维、法治理念,坚持用法治理念谋划工作,用法治方式处理问题,依纪监督,依法监察,确保监察权在法治轨道上运行。通过学习思考,不断推进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原原本本、逐节逐条学习《条例》,准确把握监察机关的职责边界,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开展监督、调查、处置工作,确保执纪执法权规范正确行使。通过学习思考,提高监督执纪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将《条例》融汇贯通于日常监督工作中,坚持引导教育先行、严管厚爱并重,既彰显监督执纪执法“刚性”的力度,又体现“柔性”的温度,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和最大化。
市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市纪委市监委各派驻(出)机构,市委巡察机构,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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