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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以案促改强警醒 拧紧纪律“发条”

来源于:嵩明县

发布时间:2021-12-17 11:27:42

编辑:嵩明—王瑞华

“经审查,高慧琼在任嵩明县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期间,先后多次收受云南某建筑公司法人鲁某、云南某环保科技公司法人李某送的香烟、茶叶、酒等财物,折合人民币约1.27 万元,经研究,决定给予高慧琼党内警告处分……”近日,嵩明县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以“身边的熟人”教育引导住建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筑牢拒腐防变思想根基。

警示教育大会上的通报,很快在当地引发干部职工热议。“作为一名窗口人员,我将迅速调整状态、收心归位,以良好的精神风貌为办事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优质的服务。”警示教育后,来自住建局下属自来水厂的一名员工说道。

“今年2月县纪委才公开通报了2起公职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7月又陆续组织了多次专项监督检查。但总有人以身试纪试法,顶风作案,为点蝇头小利,严重损害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形象,这种行为就该严惩。”嵩明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一名党员干部说。

强化重点单位警示教育、让涉案人员现身说法、深有触动主动投案自首“三部曲”是嵩明县警示教育的一贯做法,同时,折射出嵩明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越来越高,干部作风持续好转。这也彰显出近年来嵩明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铁腕纠治“四风”,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露头就打所取得的明显成效。

该县纪委监委强化日常监督检查,采取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严防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节日病”。针对“四风”问题日趋隐蔽的特点,积极创新监督方式和手段,强化与公安、审计、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有效利用行业部门数据资源,通过交管平台、发票管理系统等平台,着力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在创新监督方式方法上下功夫,把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群众身边的腐败专项治理、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民生领域专项整治相结合,统筹推进,实现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全方位、无盲点。”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除紧盯重要节点,强化监督执纪外,该县纪委监委还通过发送廉政提醒短信、召开教育动员会、廉洁谈话、通报典型案例等多种形式,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强化纪律要求,深化以案明纪警示教育作用。

此外,该县充分运用广播电视台、昆明日报、“嵩清泽明”微信公众号等多个教育平台,宣传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性,曝光“四风”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用好用活反面教材,督促党员干部时刻绷紧廉洁弦,持续拧紧正风肃纪的“发条”。

据统计,1至10月,全县开展专项监督检查21次,发现问题346个,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起8人,通报曝光4期,党纪政务处分8人;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起,通报批评2人。

“中央八项规定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不管处于哪个级别、在哪个位置,只要触碰红线必受查处。”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充分整合各方资源,压紧压实“两个责任”,持续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把作风转变的好势头保持下去,不断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丁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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