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解好加减乘除 倍增巡察实效

来源于:嵩明县

发布时间:2021-12-15 16:53:55

编辑:嵩明—王瑞华

“抓巡察整改,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单位履行职能职责的工作实际,系统梳理整治问题,举一反三地改、由此及彼地改,既改反馈问题、又改相关问题,既改眼前问题、又改隐患问题。”县委巡察办负责人在第十三届嵩明县委首轮巡察反馈时强调。

嵩明县委巡察工作经过几年的实践摸索总结,不断优化改进,持续守正创新,形成了一套“加减乘除”工作方法,有效促进巡察发挥震慑治本作用。

下足加法功夫,织密监督网络。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抓实抓好统筹,落实落细制度,贯通融合巡察监督各项工作,逐步构建起“重点巡察+全面巡察、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常态巡察+整改巡察、政治巡察+业务巡察、结果巡察+过程巡察”工作格局,有效织牢织密巡察监督网,形成全方位、立体化巡察工作体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

做好减法优化,聚焦巡察重点。突出政治巡察定位,聚焦巡察重点,抓住关键环节,坚决减掉工作督查、业务考核、专题检查等督查检查业务工作,紧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等问题开展巡察检查。通过巡察培训、指导督导等方式,谨防巡察泛化问题,严防“巡察是个筐,样样往里装”的错误思想认识,紧盯职能职责检视工作,聚焦巡察主业发现问题。

发挥乘数效应,倍增巡察效果。针对常规巡察整改中“巡察一家整改一家、巡察一次整改一次”存在的巡察整改效率不高、共性问题在不同单位重复发生等问题,强化巡察整改督促,推动被巡察单位举一反三、建章立制。通过向相关单位下发巡察建议书、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实现“巡察一家、整改一批”。同时,定期梳理通报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推进自查自纠,达到“警示通报一批问题、自查整改一类顽疾”的效果。

坚持除法整治,根除顽瘴痼疾。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巡察整改方案等压实整改责任,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巡察组、巡察办提供整改支持,按照《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实施办法》《巡察整改验收评价及销号管理办法》《巡察工作考评办法》制度化推进整治整改,消除问题乱象,根除顽瘴痼疾。今年以来(两轮巡察),巡察16个单位,发现504个问题,移交线索立案1件。整改了235个问题,完善建立制度50个。(嵩明县纪委监委 郭万斌 张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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