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搭建一体化信访件办理机制 解决群众利益诉求
来源于:嵩明县
发布时间:2021-12-01 16:44:44
编辑:嵩明—王瑞华
今年以来,嵩明县纪委监委紧盯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把在信访处置工作中答好“为民题”作为重中之重,坚持问题导向,推行多节点研判、多部门发力、多举措化解的一体化办理机制,形成化解处置合力,推动群众信访利益诉求动态“清淤”。
精准“点穴”,分门别类理清底数。县纪委监委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面起底重复举报件,通过细致摸排、精准甄别。对梳理出来信访件进行分色管理,对反映问题复杂、涉及多个部门、业务内外交织的疑难信访问题标识为红色,需重点办理;对于反映拆迁补偿、工程建设、土地出租等“常访”问题标识为橙色,需加紧办理;对首次信访,反映问题比较清晰、单一的标识为黄色,需仔细办理。分色标识后对信访件进行一一登记造册,并根据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指定一名领导班子成员领办,同时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办理时限、工作标准等,做到“一名领导、一套人马、一个方案、一抓到底”,集中突破。
瞄准“疙瘩”,一件一策推动化解。委领导班子成员带案约访,注重发现个案背后深层次问题,找准涉及群众利益诉求的根源。同时,开展集体会商,提出切实可行的化解方案,做到一件一策、靶向施治。严格执行《承办部门约见实名信访举报人办法》,在核查过程中定期保持联络,及时告知工作进度,核查结束后当面反馈。对表述含糊、指向不明、证据支撑不足的涉纪信访事项,与实名信访人面对面谈话了解,补全细节、补充证据、辨明方向,从合法性、可查性等方面进行确认固定;对于业务范围外的信访内容,做好解释说明并告知其向业务主管单位反映,着力提升群众对纪检监察工作的信任度、满意度,推动信访问题“案结事了”。
牵好“线头”,齐抓共管压实责任。严格落实初信初访首办责任制,按照受理、办理、回访、评价的“闭合回路”处置各类信访举报,加大首办责任倒查和问责力度,提升办理质效。建立“办理期限预警机制”,通过发函预警、口头提醒、督办警告三轮提醒,督促办件主责部门压实办理责任。对需多部门合力化解的群众诉求,分门别类形成问题清单,向职能部门制发《督办通知书》《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等,逐条督促职能部门及时办理。构建“全流程反馈机制”,由联系的纪检监察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提前电话告知、不定期沟通、面对面反馈以及跟踪回访的方式,倒逼有关职能部门查找问题背后的制度漏洞、薄弱环节,从根本上回应和解决群众利益诉求。(杨艳何 王瑞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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