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监察建议书压实“双减”工作主体责任

来源于:晋宁区

发布时间:2021-11-24 11:05:17

编辑:晋宁—张亚云

“今年8月,我们在核查晋宁区第二中学相关问题线索时发现,晋宁区第二中学在与北京一公司合作开展对本校艺考生进行专业培训过程中,未认真核实该公司的培训资质,未将开展合作的相关情况向区教体局报备,且存在工作不严谨,解释不到位,致使学生家长及其他培训机构对学校产生较大误解等问题。”晋宁区纪委区监委驻教体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介绍。

针对此问题,驻区教体局纪检监察组立即开展调查核实,于10月20日向区教体局下发监察建议书责令整改,以监察建议书压实主体责任,并对晋宁二中与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合作不规范事项进行提醒谈话3人。

自开展“双减”工作以来,驻区教体局纪检监察组督促区教育体育局制定《昆明市晋宁区教育体育局关于贯彻落实“双减”工作专班方案》,在全局“一盘棋”的思想指导下,形成局领导挂帅,明确各部门责任边界和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压实主体责任的工作局面,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络,形成一体推进的靶向监督工作格局。

指导1所校外机构完成转型手续办理,督促1所校外机构完成终止办学手续,跟踪督办2所校外机构准备终止办学材料……纪检监察组积极推动区教育体育局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联合监督,制定《关于昆明市晋宁区校外培训机构办学情况“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案》,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对校外学科培训机构的办学资质、办学方向、办学管理、收费情况情况进行全方位抽查,并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评定等次向全社会进行公示,对抽查中发现的违规问题进行严肃整改。此外,纪检监察组督促区教体局研究通过《昆明市晋宁区教育体育局关于贯彻落实“双减”意见的工作方案》,并与区教育体育局会商组织实施。

同时,紧盯节假日监督检查,确保监督工作无死角。纪检监察组与驻在部门共同协商,推动开展国庆节期间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督工作,向全区校外机构发出《关于加强国庆节期间及周末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严格落实通知要求,并与区教体局组成巡查小组,对国庆节期间校外培训机构落实通知要求的情况展开巡查,对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要求整改。

下一步,晋宁区纪委监委将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政治监督,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责定位,进一步整合监督力量,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强监督和强监管同向发力。(程译漩)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