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出台《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 严管纪检监察干部
来源于:寻甸县
发布时间:2021-11-09 18:31:23
编辑:寻甸—凡玉莹
近日,寻甸县纪委县监委出台《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促进纪检监察干部依纪依法履职尽责,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办法》明确了监督对象、监督内容、监督方式、工作要求,明确由县纪委县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对纪检监察干部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纪律作风情况,及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党风政风、干部选拔、保密纪律、巡察等工作进行重点监督。
“《办法》中明确了纪检监察干部在岗位上严禁出现的行为,让我们时时处处检视自己的言行,纠正偏差,不断强化纪律规矩意识,远离违规违纪红线,练就‘金钟罩’。”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十余年的韩杰说道。
据悉,《办法》结合纪检监察工作特点,建立“负面清单”,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对照“负面清单”进行梳理,坚决杜绝发生“负面清单”行为,为纪检监察干部日常工作的行为举止提供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参照标准。
“从中央到地方各级纪检监察部门,都提出了‘刀刃向内 ’‘刮骨疗毒’,要敢于向自己人‘开刀’,要敢于向 ‘灯下黑’现象亮剑。《办法》的出台,用制度规范了我们的工作。下步我们将紧紧围绕监督‘自己人’这个首要职责和特点,着力抓好日常监督、过程监督、动态监督,将监督融入到日常工作的方方面面。”该县纪委县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主任表示,对失职失责的纪检监察干部予以严肃处理,对违纪违法的纪检监察干部予以坚决查处,绝不姑息迁就,持续保持高压震慑。
《办法》明确,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实行归口管理、规范处置、建立台账,并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回头看”,防止漏办、积压问题线索。同时,对班子成员和重点岗位人员视情况开展约谈提醒,及时批评教育提醒,督促指导工作。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善用谈话函询,对轻微违规违纪问题早发现早解决。
“我们将定期开展案件回访,抽取被审查调查对象进行回访,重点了解纪检监察干部在履职过程中是否存在以权谋私、违规办案等违纪违法问题。”该县纪委县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案件处置出现重大失误,纪检监察干部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还将追究领导责任。
“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做深做细做实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监督,时刻做到自我约束严之又严,行使权力慎之又慎,始终保持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该县纪委县监委负责人表示,监督结果将作为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考核评价、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金丽华 何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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