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巡视办《关于巡视巡察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文件的相关要求,为做好巡察信息化建设工作,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2020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综〔2020〕33号)文件精神,中共昆明市纪委办公室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巡视巡察数据分析系统”系统维护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巡视巡察数据分析系统”系统维护服务(E1701 信息系统软件开发、系统集成以及信息系统的管理、运营与维护服务)。
二、 购买主体
中共昆明市纪委办公室
三、 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对“巡视巡察数据分析系统”进行日常的运行维护管理,及时处理突发的系统技术问题。
(二)本项目实施的目的和意义
落实中央巡视办关于做好巡察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好巡察信息化建设工作,为巡察组进驻之前提供有力的数据保障,为昆明市委巡察工作插上科技的翅膀。
四、 预算资金
(一)项目资金:8.6万元。
(二)资金来源: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巡察工作专项经费。
五、 承接标准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实施网络维护技术服务的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服务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履约记录。
六、 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能够提供“巡视巡察数据分析系统”技术维护服务,一年期;提供“昆明政务云”云服务器运行环境技术支持与维护,一年期;提供“昆明巡察问题反映直通车系统”昆明全市(包括各县市区)现场培训、技术支持,一年期。按签订的服务协议要求,认真组织相关工作,确保我单位“巡视巡察数据分析系统”正常运行,并在发生突发性系统技术问题时及时处理。
七、 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1〕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我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此函。
中共昆明市纪委办公室
2021年11月9日
附件: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市纪委办公室购买“巡视巡察数据分析系统”系统维护服务计划的复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