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抓实党风廉政建设 筑牢反“围猎”篱笆

来源于: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发布时间:2021-11-08 22:48:57

编辑:龙治宇

近年来,面对经济犯罪涉案金额巨大、涉众群体众多的特点,经侦支队党委始终站稳政治立场,自觉扛起主体责任,突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办案理念,从受立案开始,仔细甄别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特别注重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千方百计为案件被害人、受损群体挽回经济损失,同时采取多项措施防止经侦民警在执法办案过程中被“围猎”,确保经侦支队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不断强化执法为民的理念教育。经侦支队党委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理论武装的重中之重,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厚植为民情怀,坚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常抓不懈的课题和常讲常新的话题,对照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经常进行思想政治体检,真正树牢宗旨意识和公仆意识。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有机融入执法办案全链条全过程,紧密结合经侦执法办案查封、扣押、冻结多的实际,强化执法为民理念教育,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制定出台“经侦执法办案八条红线”,下大力气整治各类突出问题,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从严把控涉案财物查扣冻措施。经侦支队党委充分认识到,没有脱离经侦执法办案的党风廉政,也没有脱离党风廉政的经侦执法办案,支队党委紧紧抓住查封、扣押、冻结等执法环节容易出现的问题,层层压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涉案财物管理,实现查扣冻合法、来源清晰、管理精细、处置合规的内控体系。在执法活动中严格区分违法所得、其他涉案财产与合法财产,企业法人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犯罪嫌疑人个人财产与家庭成员财产,最大限度防止超数额、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涉及扣押、发还、移送、销毁的涉案财物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涉案的财物的进出审批手续及法律文书均按规定逐级上报审批,确保执法行为依法合规。

细化涉案财物管理的规章制度。经侦支队党委切实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确保经侦队伍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注重从源头上堵塞风险隐患漏洞,将有关涉案财物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落细,不断健全完善管理机制,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结合经侦执法办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制定出台《昆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涉案财物管理及涉案人员随身物品代为保管规定》,以查封、扣押、冻结、移送审查起诉等关键节点为基准,严格落实涉案财物管理责任落到具体责任人,从机制上、源头上加强对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的规范化管理。

全面构建内部立体化监督体系。经侦支队党委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注重常态化监督和“点对点”监督,经侦支队法制处和各大队法制员强化日常巡查,每天由专人通过执法监督大数据平台、云南省智慧法制平台对所有案件实施常态化执法巡查,对发现涉案财物扣押、保管、处置不规范的情况及产生的预警信息,当日内发布《执法巡查通报》,督导办案单位落实整改。规范每月盘点,支队综合部门负责每月对出入库涉案财物进行清点、盘库,确保涉案财物底数清、情况明,动态掌控流转去向。

下一步,经侦支队党委将充分发挥警种职能作用,与有关职能部门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畅通涉案财物移送执行程序,统一标准规则,节约司法资源,降低办案成本,有效保护涉案财物价值,学习借鉴外地先进处置涉案财物经验,筑牢“篱笆”,杜绝“围猎”,推进支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向前发展。(昆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政治处主任   王晓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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