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专项监督整治农村食品制假售假违法行为

来源于:晋宁区

发布时间:2021-11-08 22:42:04

编辑:晋宁—张亚云

“麻烦你们提供一下化肥的检验合格证明。”

“你们售卖的这款香油保质期是多久?”

“散装白酒销售的范围大概是什么?”

近日,为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治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切实维护农村群众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晋宁区纪委区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将食品安全问题列为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整治内容之一,由晋宁区纪委区监委驻区发改局纪检监察组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督促整治。

驻区发改局纪检监察组紧盯重点,督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农村小作坊、小商店、小摊位、小餐馆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开展全面排查,加大现场检查力度,检查生产经营行为是否规范、索证索票是否到位、进货查验记录工作是否落实、生产经营记录是否健全。

驻区发改局纪检监察组每月对职能部门开展监督检查,结合工作重点,到晋宁区宝峰街道、晋城街道市管所开展重点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职能部门进行反馈,并提出意见建议,要求立行立改。

“我们在定期检查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基础上,也对乡镇市管所开展检查指导,明确检查重点、重点违法违规情形。同时督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网络视频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向驻区发改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介绍。

开展专项整治以来,共督促检查晋宁辖区各类食品市场18个,检查食品生产加工82户(次)、食品销售805户(次)、餐饮服务单位400户(次),鲜猪肉销售摊点215个(次),食用农产品摊贩和经营户242个(次)。督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6份,罚款5000元。

食品安全问题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下一步,晋宁区纪检监察机关将继续督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大对违法企业的打击力度,加大收集、调查处理关于公职人员监管不力的问题线索,坚决防止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发生。(蔡江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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