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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 关心关爱工作保障机制的办法
发布时间:2021-10-22 17:44    发布来源: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为进一步加强关心关爱纪检监察干部职工工作,推动关心关爱工作落实、落深、落细,结合昆明市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要求

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规范化和人性化结合,通过健全完善关心关爱工作保障机制,形成关心关爱“共建、共管、共享”局面。

二、工作机构

建立由市纪委市监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市纪委市监委办公室、组织部、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相关同志共同组成的关心关爱工作保障组。

三、工作机制

(一)分工协作机制。建立分管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责任落实机制和组织部牵头,办公室、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协作配合的协调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

(二)季度汇总机制。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负责每季度收集、汇总市纪委市监委干部谈心谈话制度、领导干部家访制度、慰问帮扶制度、执行休假制度、干部体检制度和丰富文化体育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并进行梳理。

(三)定期会商机制。关心关爱工作保障组针对关心关爱各项制度执行中存在问题及干部职工反映诉求,采用定期会商和不定期研判的方式,每个月至少研判1次干部在思想、工作、生活、家庭、健康方面存在的问题。

(四)信息共享机制。关心关爱工作保障组涉及各部门要将在开展工作中掌握的涉及干部职工思想、工作、生活、家庭、健康方面的情况,在请示分管领导同意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实现信息“共享”,以全面掌握干部职工“自然情况”,了解掌握、关心关爱到位。

(五)分类处置机制。关心关爱工作保障组对分管领导、部门内部可以解决的问题,及时提请分管领导或交办给干部职工所在部门,同时,督促干部职工所在部门切实履行关心关爱主体责任,通过日常性、经常化关心关爱工作予以疏导、解决、反馈,并定期将本部门关心关爱工作情况报告分管领导。对于需要组织部、机关党委、办公室等部门协调解决的,交由各部门结合职能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协调;对于部分短期内暂时无法解决的,“记账挂号”,持续跟进,并及时反馈,让干部职工感受到“有回音、有着落”。

(六)跟进督办机制。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对分办、交办问题,要采取定期督办的方式,积极跟进,直至“销号”。

(七)“闭环”管理机制。关心关爱工作保障组要对关心关爱工作形成“闭环”,针对工作中存在问题,适时调整完善关心关爱工作制度和要求,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增强干部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激发干部职工的荣誉感、归属感,促使干部职工安心安身安业,更好履职奉献,为助推昆明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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