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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昆明市呈贡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10-22 16:47    发布来源: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运用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将我区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昆明市呈贡新区第四小学原校长陈卫私设“小金库”,使用“小金库”资金支付餐费等问题。2016年8月至2018年8月,陈卫担任呈贡新区第四小学校长期间,私设“小金库”,用于支付餐费等费用。陈卫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5月,陈卫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二、昆明市呈贡区斗南学校原党总支书记、校长高如良私设“小金库”,用于报销餐费等问题。2016年8月至2018年7月,高如良被聘任为呈贡区斗南学校校长期间,设立“小金库”,并用于报销餐费、发放加班补贴等支出。高如良对此负有直接责任。高如良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7月,高如良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三、昆明市呈贡区第一小学原党支部书记、校长郭丽红私设“小金库”,用于报销餐费等问题。2013年8月至2021年8月,郭丽红被聘任为呈贡第一小校长期间,设立“小金库”,用于报销就餐费、发放补贴等支出。郭丽红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8月,郭丽红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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